中國建材集團收購川煤水泥及攀煤水泥
中國建材宣布,母公司中國建材集團,與北新集團及川煤水泥現有股東,訂立收購川煤水泥協議,母公司及北新集團同意分別收購川煤水泥99%及1%股權連同川煤水泥結欠其現有股東的股東貸款。
另外,母公司與攀枝花煤業,訂立攀煤水泥買賣協議,據此,母公司同意收購攀煤水泥100%股權連同其所結欠之股東貸款。
交易未有披露兩項協議之作價,并有待四川省國資委批準后生效。
協議規定,買方于收購目標公司后兩年內,不得出售股權,但為買方內部管理整合需要,而轉讓給其關聯方則除外,及倘買方欲于兩年期滿后轉讓股權,原則上買方應將目標公司股權轉讓給有強大背景之公司,且目標公司員工權益應受到保護。
根據公司早于2006年與母公司簽署之避免同業競爭協議,若公司決定,日后透過行使避免同業競爭協議項下的選擇權,向母公司收購目標公司股權,即可獲準進行,惟公司可能或不會行使選擇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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