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相關條件可以1:1置換 水泥產能置換辦法(2024年本)征求意見稿發布!
近日,為進一步優化水泥玻璃行業產業布局,促進市場供需動態平衡,推動水泥玻璃行業高質量發展,工業和信息化部修訂形成了《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2024年本)(征求意見稿)》(簡稱:《辦法》)。
《辦法》要求,嚴禁備案和新建擴大產能的水泥熟料項目。確有必要新建、改建的,必須制定產能置換方案, 實施產能置換。新建生產線能效必須達到《工業重點領域能 效標桿水平和基準水平(2023 年版)》要求的水泥玻璃行業 能效標桿水平。
《辦法》指出,四種情況下水泥熟料產能不能用于產能置換。
1、按照最新版《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要求,屬 于國家淘汰類的產能;已享受產能退出補貼的生產線產能; 備案、環評、能評等審批手續不全,或無水泥產品生產許可 證或許可證過期、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或許可證過期的水泥熟料產能。
2、不在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每年向工業和 信息化部報送的合規清單范圍內水泥熟料產能。
3、能效水平達不到最新版《工業重點領域能效標桿 水平和基準水平》基準值要求的水泥熟料產能。
4、連續兩年每年產量不足年產能 30%的水泥熟料生 產線產能。
《辦法》要求,用于置換的水泥熟料生產線產能不能拆分轉讓。
關于置換比例,《辦法》指出,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可以實施1:1置換,具體水泥熟料產能置換比例如下:
1、位于國家規定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和非大氣 污染防治重點區域產能置換建設項目置換比例分別不低于 2:1 和 1.5:1。產能置換比例按建設地點區域界定。大氣污染 防治重點區域依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 境保護 堅決打好防治污染攻堅戰的意見》以及生態環境部 相關文件界定。
2、同一法人同一廠區內產能置換比例為 1:1。
3、使用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限制類水泥熟料生產 線作為置換指標和跨省置換水泥熟料指標,產能置換比例不低于 2:1。
4、西藏自治區區內產能置換比例為 1:1。
5、以工業廢渣、尾礦渣等固體廢物為主要原料,且 石灰石替代率不低于 90%的水泥熟料建設項目,省內產能可 實施等量置換。
《辦法》還指出,湖北、云南、貴州、四川、安徽等五省新建 水泥窯生產線處置磷(鈦、氟)石膏,且替代石灰石原料 70% 以上的,可以在省內以 2020 年為基數的水泥熟料產能總量 不增加的條件下,由本省統籌調節全省產能指標,根據磷 (鈦、氟)石膏的處置量,科學合理確定新上項目數量和布 局,實施等量置換。未經產能置換的新建磷(鈦、氟)石膏 生產水泥熟料生產線不得再用于產能置換,通過產能置換建 設的生產線產能可按照置換辦法繼續用于產能置換。
此外,位于國家規定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或水泥熟料產能利用率低于 50%省區的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原則上不得從省外置換產能。
附件:【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2024年本)(征求意見稿).pdf】
編輯:曾家明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