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二五”進一步加強農村散裝水泥的發展
關于全省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工作情況的通報
鄂建文[2011]218號
各市、州、直轄市、神農架林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為加強全省散裝水泥工作的管理,掌握全省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發展情況,指導督促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為“十二五”散裝水泥工作打下良好基礎,10月19日至11月9日,省廳組織相關人員分成兩個組,對全省17個市州及11個縣市散裝水泥工作進行了調研指導。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兩個調研巡視組通過聽取情況匯報、查閱文件資料、實地調研抽查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預拌砂漿生產企業、農村散裝水泥供應網點、在建工程項目等方式,從城市“禁現”、推廣應用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農村推散及建設農村散裝水泥供應網點、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和使用等方面對各市州工作進行了指導,并就發現的問題與當地主管部門和相關責任主體交換了意見,對進一步做好散裝水泥工作提出了建議和要求。
總體上看,各市州結合本地實際,積極組織實施《湖北省散裝水泥“十二五”發展規劃》,措施得力,有效地推進了全省散裝水泥工作健康發展。至2011年9月全省散裝水泥供應量達到了3610.7萬噸,比2010年同期增加592.24萬噸,增長19.62%;預拌混凝土供應量達到2747.71萬方,同比增長84.22%;預拌砂漿年設計生產能力達到216萬噸,較2010年增長116%.經測算,可節約標準煤83萬噸,減少粉塵排放36萬噸、二氧化碳排放量216萬噸、二氧化硫排放量0.7萬噸,產生綜合經濟效益16億元。
二、主要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目標責任管理。各級政府加強了對發展散裝水泥工作的組織領導,制定和完善了發展散裝水泥、禁止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政策措施,并將散裝水泥工作納入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的目標考核體系。襄陽、宜昌、荊州、咸寧、隨州等市政府與各縣(市、區)政府簽訂建筑節能目標責任書時,把發展散裝水泥、禁止城區現場攪拌混凝土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內容,并細化分解到相關職能部門。天門、仙桃等直管市政府還與各鄉鎮簽訂了目標責任書,將發展散裝水泥的任務目標分解到各鄉鎮,加大對責任單位的監督檢查,建立考核問責和激勵機制,推動了散裝水泥工作的發展。
(二)強化市場監管,“禁現”范圍不斷擴大。各市州加強了對縣市城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工作的督導,積極推進縣級城區“禁現”工作。十堰、襄陽、黃岡、黃石、孝感、荊門、隨州等市住建委,指導所轄縣(市)建立和完善從規劃、圖審、招投標、施工許可、質監、驗收備案等各部門聯動,各環節把關,各相關責任主體共同參與的閉合式管理機制,實現了所轄縣(市)城區“禁現”工作全覆蓋。至2011年9月底,全省有84%的縣(市)實現了城區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較2010年提高10個百分點。各地進一步加大執法監督力度,鞏固和擴大城區“禁現”成果。武漢、黃岡、荊州、十堰、襄陽等市加大施工現場巡查力度,采取違規約談、限期整改、現場處罰、不良行為公示等多種措施,杜絕了施工企業現場攪拌混凝土。同時,不斷拓展“禁現”區域,向城鄉結合部和城市周邊的中心鎮、重點鎮延伸。武漢、黃石、十堰、宜昌等市加強預拌混凝土企業管理,規范市場行為,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資質等級、實驗資質條件、生產設備狀況,混凝土生產及質量管理、安全工作等進行專項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導整改,對存在問題較為嚴重的企業,停產整頓,對達不到資質要求的企業,建議發證機關撤銷生產資質,促進了企業提高管理水平。武漢、宜昌、孝感等市加強預拌混凝土產品質量監督,提高預拌混凝土質量,制定和完善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的相關措施,規范了預拌混凝土生產、使用、監理、檢測單位和質量監督機構的質量管理行為。
(三)強化政策引導,預拌砂漿推廣應用步伐加快。各地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推廣應用預拌砂漿的工作要求,積極推進城市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武漢、黃石、荊州、荊門、襄陽等市政府制定出臺了預拌砂漿管理辦法,發布了城市城區禁止現場攪拌砂漿的通告,相關職能部門制定出臺了配套措施,為推廣應用預拌砂漿提供了政策支撐。各地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強化政策引導作用,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等地方媒體,采取向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發放宣傳資料,召開宣貫會、座談會、現場會,組織參觀考察等各種形式,宣傳國家和省有關砂漿“禁現”的政策。各地培育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為砂漿“禁現”提供物質支撐。截至2011年9月底,武漢、黃石、十堰、荊門、襄陽等市共有7家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建成投產,累計生產干混砂漿4.47萬噸。目前全省在建的預拌砂漿企業有6家,設計生產能力180萬噸,已進入設備安裝階段。擬建的預拌砂漿企業有11家,設計生產能力320萬噸。十堰、黃石、荊門、襄陽等市加大推廣應用預拌砂漿力度,積極培育預拌砂漿市場,召開預拌砂漿應用現場觀摩會,向設計、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和相關的職能部門推介預拌砂漿,并選擇有代表性的項目作為試點,以點帶面推進預拌砂漿的應用。武漢、十堰等市將城市禁止現場攪拌砂漿工作,納入建管閉合式管理程序,形成設計、圖審、施工、監理、質監、造價等各環節把關,各部門合力推進預拌砂漿的應用。2011年1-9月,武漢中心城區使用預拌砂漿的建筑工程占當年竣工驗收項目數的65%.[Page]
(四)加強農村推散,散裝水泥市場不斷拓展。各地抓住我省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城鄉一體化、新農村建設的契機,拓展農村散裝水泥市場。在建設規模相對較大的中心鎮,發展預拌混凝土,提高散裝水泥使用量。鐘祥的胡集鎮建成預拌混凝土攪拌站,為城鎮建設、鄉村道路、水利工程和農民建房提供商品混凝土。各地依托水泥制品、新型墻材企業,拓展農村散裝水泥市場。谷城、長陽、隨縣、新洲等縣(市、區)根據水泥制品、新墻材企業遍布鄉鎮,點多面廣的特點,積極鼓勵和扶持其發展散裝設施,集中使用散裝水泥,并向周邊農戶銷售散裝水泥。黃石、孝感等市積極引導水泥生產企業發展農村散裝水泥市場,促成水泥生產企業與水泥經營戶合作,由水泥生產企業投資建散裝水泥儲罐,經營戶定銷,建立“產銷聯手,互利雙贏”的機制,共同開發農村散裝水泥市場。各地繼續推進農村散裝水泥示范網點和示范項目建設,發揮網點的示范作用。黃石、宜昌、十堰、潛江等市每年拿出一部分專項資金獎勵或補貼新建農村散裝水泥網點。襄陽、天門等市每年拿出一部分專項資金完善示范網點建設。2011年1-9月全省新增農村散裝水泥網點103個,農村使用散裝水泥544.26萬噸。
(五)嚴格執行專項資金政策,基金征管工作進一步規范。各地繼續嚴格執行國家頒布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辦法》,完善征收工作程序,強化管理措施。初步統計,全省17個市州林區和57個縣市區,按要求開展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工作。各地進一步規范專項資金征收行為,對市場使用袋裝水泥的建設單位等用戶,統一納入政府行政服務中心窗口,按規定程序和標準征收,對水泥生產企業,采取簽訂目標責任書、下達散裝水泥計劃任務書、簽訂協議、查帳等方式征收。收繳資金全部進入地方國庫或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對不按規定繳納基金的,采取聯合財政審計部門稽查征收、申請法院依法追繳等措施,維護了國家財經法規的嚴肅性。2011年1-9月,全省累計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6176.59萬元。各地進一步規范專項資金的使用,嚴格控制與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專用設施設備的購置、維修和建設項目的貸款貼息以及新技術裝備的研制與推廣無關的其他支出。
三、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加強縣(市)一級散裝水泥發展工作。宜昌、恩施等市州要加快推進縣(市)城區混凝土“禁現”工作,盡早實現所轄縣(市)城區“禁現”工作全覆蓋。
(二)進一步規范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的管理,提高商品混凝土產品質量,做好協調服務工作。已經建成尚未取得資質證書的商品混凝土攪拌站要抓緊辦理資質證書,未取得資質證書的企業不得進行生產銷售。要按節能減排和環保的要求,規范預拌混凝土企業的發展,提升管理水平。
(三)積極培育預拌砂漿生產企業,加大預拌砂漿市場推廣應用的力度。宜昌、黃岡、咸寧、孝感、鄂州、隨州、仙桃、潛江、天門等市要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要求,加快推進發展預拌砂漿工作。
(四)加強農村散裝水泥的發展,進一步加大對農村散裝水泥基礎設施、物流裝備技術的投入,加強農村散裝水泥供應網點建設的規劃和管理,科學合理構建農村散裝水泥供應和銷售使用網絡。
(五)進一步加強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征管工作,規范縣(市)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嚴格執行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政策,不允許任何單位和個人減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中國水泥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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