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電監會要求將電價調整措施落實到位
通知指出,調整電價是當前國家為緩解電力供應緊張局面而采取的一項重大調控措施。各有關部門要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顧大局、識大體,正確處理局部與整體、眼前與長遠、中央與地方的利益關系,嚴格按照規定執行,做好宣傳解釋工作,確保電價調整各項政策措施得到貫徹落實。
通知要求,一、各地電力企業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價格調整水平、調整時間執行到位,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價格。二、電網企業與發電企業結算上網電價時,應嚴格按照國家核定的價格水平和發電利用小時執行,超過核價發電利用小時的電量,應嚴格執行規定的超發電價。三、各地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電爐鋼等6個高耗能行業應嚴格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四、實行尖峰電價和修訂峰谷分時、豐枯季節電價的地區應盡快調整表計,按照國家規定的原則和確定的標準執行,確保在今年迎峰度夏中充分發揮作用。五、堅決取消地方自行出臺的優惠電價措施,合理引導電力消費。六、各地電網企業應按照本地區統一的征收標準,對企業自備電廠自發自用電量征收政府性基金,并對接網的自備電廠收取系統備用費。七、各地電網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農業經濟作物、養殖業用電價格和中小化肥用電價格政策。八、提價收入應用于電力建設和發展。電網企業提價收入應用于增加電網建設投入、歸還貸款本息。農網還貸資金應專款專用。禁止將提價收入用于提高工資、獎金和其他福利性支出。
通知強調,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和電力企業要進一步推行電價、電量和電費“三公開”制度,采用適當方式盡快向社會公布電價、電量以及電費結算情況,以利于各方監督執行,維護電力市場秩序。
通知還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和電力監管機構要密切監測電價執行情況,定期向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電監會報告;并注意聽取電力企業、電力用戶特別是高耗能用戶的意見和建議,妥善處理好電價執行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通知最后強調,各地價格主管部門和電力監管機構要加強監督檢查,督促各項電價政策措施執行到位。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電監會將從7月起對各地電價調整及執行電價政策情況進行專項檢查,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編輯:zhang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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