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網獨家:一窯公示了仨窯徑!
近日,西南某省有條日產4000噸生產線產能出讓轉移方案的公示,受讓對象為西北某省(區)日產4500噸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其主體設備(生產線)名稱、規格型號及數量標記為φ5.0×74m回轉窯1條、合規化補足日產能(非新建項目)。
按照相關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規定,用于置換的水泥熟料生產線產能必須是合規的有效產能,且在各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每年公告的本地區合規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內(包括企業名稱、生產線名稱、窯徑、備案或核準產能、實際產能、建成投產日期等)。
2018年8月,國家工業主管部門與投資主管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嚴肅產能置換嚴禁水泥平板玻璃行業新增產能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要按年度更新并公告本地區水泥熟料生產線清單,據此嚴肅認真審核產能置換方案。對項目業主報送的擬建項目的產能置換方案,堅持采信企業承諾與現場核實查驗相結合,細致甄別置換方案特別是所用產能指標的真實性和合規性,溯清產能指標源頭。
對于合規化補足日產能(非新建項目),受讓方、出讓方生產線都在生產線清單內,而溯清產能指標源頭則與新建項目不同,除了出讓方的,還應包括受讓方。
溯了一下受讓方所在省(區)清單,該合規化補足日產能生產線投產時間2021年。
在2023年(最新的)生產線清單中標記為,生產線名稱:45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投產時間:2021年;備案或核準文件批復時間及產能:2011年11月10日、4500t/d;水泥窯規格:Ф4.8×74m。(見下文后可知)在窯徑上比之前清單公示的少了足足有0.4 m。
在2021年(首次出現的)生產線清單中標記為,生產線名稱:4500t/d干法水泥熟料生產線;建成投產時間:2020年;設計產能4500 t/d;實際產能5000 t/d;水泥窯規格:Ф5.2×74m。在此,實際產能足足少算了1000 t/d。
在2023年清單中,實際產能欄目刪除了,投產時間延遲了1年,水泥窯窯徑從Ф5.2 m縮減成Ф4.8m,窯長仍為74m。
而在出讓方公示的產能置換方案中,主體設備(生產線)名稱、規格型號中窯徑標記為φ5.0×74m。
有意思吧!1條水泥窯公示了3個規格:Ф4.8×74m、φ5.0×74m、Ф5.2×74m。諾大水泥窯筒體像面粉團一樣可揉大捏小!如算上按產能換算核定的窯徑Ф4.7 m,則一窯出現了四個窯徑,呵呵!
這項目水泥窯窯徑到底是多大?那就再往前溯源。
該項目前身由另一家企業未經國家核準籌建,在2015年4月28日作為該省(區)水泥行業未經國家核準的在建項目產能置換方案而予以公告。公告顯示項目為,4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技改及純低溫余熱發電項目(產能135萬噸)。之后轉手給現業主。
按理說,該項目已先天嚴重不足,后天就得十分注意“調理”(規范)。
2015年4月20日工信部下發《部分產能嚴重過剩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辦法》明確要求,建設項目產能數量和2015年以后擬淘汰的產能數量,依照水泥(熟料)產能換算表核定。產能規模4500t/d換算應為Ф4.7m,可在未經國家核準的在建項目產能置換方案公告中沒有(或許是避開)說明主體設備(生產線)規格,實際建成的窯是Ф5.2m,比換算窯徑大了0.5 m。在2021年清單中標記為Ф5.2m,而到了2023年清單中,不知出于何種原因又縮減成Ф4.8m?
按《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規定,公告屬公文一種,適用于向國內外宣布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公文擬制起草要求之一是,內容簡潔,主題突出,觀點鮮明,結構嚴謹,表述準確,文字精練。公文文稿簽發前,審核的重點之一是,文種是否正確,格式是否規范;人名、地名、時間、數字、段落順序、引文等是否準確;文字、數字、計量單位和標點符號等用法是否規范。
這一項目產能置換工作搞成這樣,說大跌眼鏡也不為過!
再捎上一“腳”。該省(區)水泥行業未經國家核準的在建項目產能置換方案而予以公告還涉及到另一家企業45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2014年投產)。此項目業主曾是引起業內轟動的要與中國**協會對簿公堂的企業。既有過敢于鬧上法庭打算,理應謹言慎行遵規守紀,咋4500t/d水泥熟料生產線同前所述企業一樣,也整了條Ф5.2*74m水泥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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