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化解水泥企業設備更新資金緊張問題?
在經濟新常態背景下,水泥行業正面臨前所未有的考驗。設備更新升級不僅能提升水泥企業生產模式的現代化與智能化水平,更有助于水泥企業向節能降碳、降本增效目標邁進的堅實步伐,從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
但當前水泥行業利潤大幅下滑,不少企業在升級改造方面遇到最大的阻力之一就是資金緊張。資金鏈的緊繃,讓許多企業即便意識到設備更新的必要性,也難以邁出實質性的步伐。不過國家曾發布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勵企業現代化智能化改革,進行設備更新,向綠色低碳的道路上發展。
1、《關于設備、器具扣除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7號)中表示:企業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進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不超過500萬元的,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不再分年度計算折舊(本公告所稱設備、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資產)。
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關于印發節能節水和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2017年版)的通知》(財稅〔2017〕71號)中表示:企業購置并實際使用《環境保護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節能節水專用設備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規定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等專用設備的,該專用設備的投資額的10%可以從企業當年的應納稅額中抵免;當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抵免。
享受前款規定的企業所得稅優惠的企業,應當實際購置并自身實際投入使用前款規定的專用設備;企業購置上述專用設備在5年內轉讓、出租的,應當停止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并補繳已經抵免的企業所得稅稅款。
3、《關于研發機構采購設備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商務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1號)中表示:為鼓勵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促進科技進步,繼續對內資研發機構和外資研發中心采購國產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
4、《關于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7號)中表示: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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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所述,國家政策為水泥企業設備更新、綠色轉型提供了強有力的后盾,資金壓力得到了一定的緩解,水泥企業應該抓住此良機,乘政策東風,推進智能化改造,在綠色轉型的道路上邁出堅實步伐,為構建生態文明、實現可持續發展貢獻力量。
為此,中國水泥網將于6月13-14日,在江蘇南京舉辦“第十一屆中國水泥節能環保技術交流大會——《暨裝備更新論壇》”。本論壇將集聚政府主管領導、行業技術專家、科研單位、高等院校、水泥企業及裝備供應商等各方力量,共同探討和解析水泥行業設備更新與綠色升級的實踐路徑,推動行業向更高能效、更綠色環保的未來邁進。
編輯: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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