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類水泥企業電價漲0.4元 業內稱影響有限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質檢總局聯合下發通知,決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對淘汰類水泥企業實行更加嚴格的差別電價政策。其用電價格在現行目錄銷售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40元。
據悉,三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運用價格手段促進水泥行業產業結構調整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修正)》明確淘汰的利用水泥立窯、干法中空窯(生產高鋁水泥、硫鋁酸鹽水泥等特種水泥除外)、立波爾窯、濕法窯生產熟料的企業,其用電價格在現行目錄銷售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加價0.40元。此外,各地可在上述規定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實施范圍,提高加價標準。
有分析師表示,此次文件針對的是一些要淘汰的落后產能,這部分產能占比不大,目前水泥生產企業用新型干法水泥生產工藝的較多,這個政策對水泥行業產量影響有限。據其測算,相關小企業受電價上漲0.4元影響,每噸水泥的生產成本會上漲22-24元。
此外,也有水泥行業分析師盧寧對此表示,此次實施的差別電價影響的是非窯外分解技術的水泥企業,而根據其監測的數據,非窯外分解水泥熟料產量占比已經從2011年的25.01%減小到2013年的12.24%。從全國范圍看,窯外分解水泥熟料產量占比為87.76%,即絕大多數企業不受電價調控影響,由此,該政策對水泥整體市場影響有限。
盧寧認為,通過差別電價等價格手段對水泥行業進行干預,利于加快落后水泥產能調整。其同時指出,分區域看,華北、東北、華東地區非窯外分解水泥熟料產量占比在7%左右,而西南、西北地區產量占比在20.88%、16.41%,即該政策對西南、西北市場產生相對利好。
此外,中國水泥協會援引水泥生產許可證的統計數據稱,差別化電價涉及的淘汰類落后熟料產能約9300萬噸。并且幾個主要現存立窯的省份協會資料顯示,云南、湖南、廣東、新疆、貴州尚有較多的落后熟料產能。“但實際的產能發揮各有不同,平均發揮率在50%左右,大約涉及4500萬噸熟料產量,綜合影響3%左右(產量)”。
編輯: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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