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預防職務犯罪與預防瀆職犯罪警鐘都得敲響
《檢察日報》登載了“5700噸公家水泥變成賭場籌碼”的消息。消息稱,近日,中國石油大慶石化公司物資供應中心龍鳳總庫原保管員于權被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其“助手”馬東犯貪污罪,獲刑十年。
兩名貪污犯在三年間,將單位5700余噸水泥倒賣變現,將所得的100余萬元贓款全部扔進澳門賭場,現在受到懲處,罪有應得。
不過也產生了疑惑,因為事件是自2009年起,于權開始一點一點地偷賣自己負責看管的倉庫里的水泥,因一直沒被發現,他的膽子越來越大,販賣數量也越來越多。2012年初,單位盤點倉庫時,發現少了5700多噸水泥,而保管員于權也突然去向不明,于是立即報案。再“一點一點”3年中也積有5700多噸,裝車皮也得近百節。如是內部用于基本建設的話,少說也得投資額7000萬元以上額度需用水泥,如用于維修,維修項目的資金也是一筆不小的費用開支。作為單位竟然在3年后的盤點時才發現,用“才”就能掩蓋單位內部管理的混亂無序嗎!
龍鳳區檢察院在庭審當日,專門邀請了轄區企業和學校的有關人員、相關部門負責人到庭觀摩,用鮮活的案例為旁聽人員開展普法教育,并敲響預防職務犯罪的警鐘。這樣的“敲”很有必要,不過對于單位有關領導在工作中的瀆職行為至少也得敲響一下預防瀆職犯罪的警鐘吧!
編輯:張曉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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