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大力推動綠色建筑業發展
日前,廈門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了由市建設管理局、市發改委、市經發局制定的《廈門市綠色建筑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到2020年,廈門市將全面推進建筑工業化和住宅產業化,通過制定系列建筑工業化和住宅產業化指導政策、技術標準,培育一批具有全國領先水平、具有核心技術的現代化建筑企業,創建“國家住宅產業現代化綜合試點城市”。
《方案》指出,開展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機構辦公建筑空調、通風、照明、熱水等用能系統的節能改造,提高用能效率和管理水平。2014年底以前,全市2萬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公共機構辦公建筑的業主單位要完成用能設備系統的節能診斷;對用能系統能效達不到節能標準要求的,應于2015年底之前實施節能改造;鼓勵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改造,每年市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項目按節能量予以獎勵,獎勵標準按廈經能〔2010〕354號、廈經能〔2012〕148號執行;推進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重點示范項目,繼續推行“節約型高等學校”建設,“十二五”期間,完成公共建筑、公共機構辦公建筑改造20萬平方米。
廈門市建設與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20萬平方米改造任務是近兩年內的短期目標,而根據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原則及廈門市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效公示分析結果,廈門已初步確定124棟高耗能既有建筑作為節能重點改造對象,改造總面積為455萬平方米。
《方案》還提出,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積極推動太陽能、淺層地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應用,力爭在2015年底之前基本普及太陽能熱水利用。政府投融資的建筑項目以及屬三級以上民用建筑的商場、酒店、醫院等建設項目,應當按照建筑節能規劃要求,利用至少一種可再生能源。
該《方案》的實施,將推動廈門市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城市建設。它不僅深化生態文明城市、環境保護模范城市、低碳城市、宜居城市創建工作,還提高生態文明水平,改善人民生活質量。
編輯:余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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