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建筑推動智慧城市發展
2014年,建筑節能與科技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的總體要求,圍繞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部署和住房城鄉建設領域中心工作,創新機制、整合資源、提高效率、突出重點、以點帶面,積極探索集約、智能、綠色、低碳的新型城鎮化發展道路,著力抓好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努力發揮科技對提升行業發展水平的支撐和引領作用。
大力推進綠色建筑發展 實施“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研究制訂“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路線圖”,明確中長期發展目標、原則、總體思路和策略以及政策取向,為制訂“十三五”建筑節能規劃奠定基礎。
繼續抓好《綠色建筑行動方案》的貫徹落實工作。繼續實施綠色生態城區示范,加大綠色建筑和綠色基礎設施建設推廣力度,強化質量管理。重點做好政府辦公建筑、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保障性住房等公益性建筑強制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工作。
穩步提升新建建筑節能質量和水平。做好新修訂發布的民用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貫徹實施工作。加大抓好新建建筑在施工階段執行標準的監管力度??偨Y國際國內先進經驗,開展高標準建筑節能示范區試點。強化民用建筑規劃階段節能審查、節能評估、民用建筑節能信息公示、能效測評標識等制度。
繼續開展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確保完成北方采暖區既有居住建筑供熱計量及節能改造1.7億平方米以上,督促完成節能改造的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實行供熱計量收費。力爭完成夏熱冬冷地區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1800萬平方米以上。
提高公共建筑節能運行管理與改造水平。進一步做好省級公共建筑能耗動態監測平臺建設工作。推動學校、醫院等公益性行業和大型公共建筑節能運行與管理。指導各地分類制訂公共建筑能耗限額標準,研究建立基于能耗限額的公共建筑節能管理制度。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積極探索能效交易等節能新機制。
推進區域性可再生能源建筑規模化應用。總結光伏建筑一體化示范項目經驗,擴大自發自用光伏建筑應用規模。繼續抓好可再生能源示范省、市、縣(區)工作,推動資源條件具備的省(區、市)針對成熟的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盡快制定強制性推廣政策。
加強和完善綠色建筑評價管理工作。修訂印發《綠色建筑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和《綠色建筑評價技術細則》。加大對綠色建筑標識評價的指導監督力度,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貫徹實施培訓,引導和支持地方出臺鼓勵綠色建筑發展的政策措施。
編輯:張哲瑜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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