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節能的國際經驗及中國發展趨勢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城鎮建筑面積增速明顯加快,2000年~2010年面積增長了2倍,年平均增加13.3億m2,增速為11.3%,大大快于20世紀90年代的增速,其中“十一五”期間,我國建筑面積累計增長85億m2,至2010年底建筑面積總計453億m2,而2010年的中國能耗總量為32.49億tce,其中建筑總能耗(不包括生物質能)為6.77億tce,占全國總能耗的20.9%。建筑商品能耗和生物質能共計8.16億tce。中國城鄉建筑運行能耗約占中國商品能源總量的20.9%。從建筑的整個生命周期來看,能耗占了60%。其中單位面積能耗最高的是公共建筑,其能耗強度約為住宅的2~3倍,城市的“地標”建筑能耗更大。大量普通公共建筑除采暖外電耗強度在50~70kW·h/(m2·a),而少部分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強度則在80~120kW·h/(m2·a)的范圍內。中國現在已有的建筑大部分是高耗能的,只有近年新建的一些建筑達到了國家規定的近年標準。最新的建筑節能標準是北方地區和夏熱冬冷地區的城鎮居住建筑為65%,其他建筑節能為50%。由于我國建筑節能發展較慢,各方面相對于歐美發達國家都欠成熟,針對我國目前還未成熟的建筑節能行業來說,只能有選擇地吸收發達國家在建筑節能方面的經驗,再結合我國實際情況制定標準。
1、國外建筑節能發展經驗
1.1新建建筑節能
國外的經驗表明:節能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是開展建筑節能的依據,通過國家立法和頒布相關法規的方法確定新建建筑節能相關標準的法律地位是保證此項制度成功實施的重要前提。發達國家結合本國的發展特點制定、實施一系列的節能法律法規,把強制執行節能標準作為促進、發展新建建筑節能的有效途徑,我國的建筑節能即處于該階段,目前已趨于完善。這方面做得最好的當屬美國和歐盟。
美國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就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法律、法規:1975年出臺《能源政策和節能法案》,1992年制定《國家能源政策法》,2005年美國總統布什簽署《2005能源政策法案》。上述法律、法規均對建筑節能做了相關保護。此外美國采暖制冷空調工程師學會(ASHRAE)還制定了《除低層住宅以外的新建建筑物的節能設計標準》和《新建低層住宅建筑節能設計標準》。這些標準規范取得了較好的結果,為美國政府制定更嚴格的節能標準奠定了基礎,而在美國幾個經濟較發達的州則制定了比國標更嚴格的標準。針對我國自身的國情,東部發達省份可以參照國標制定更加嚴格的標準,以有利于節能行業的發展,在這方面走在前列的江蘇已經制定了符合該省實際情況的標準規范。
新建建筑節能的重要基礎是建立和完善建筑節能管理體制和機構。世界各國都有政府機構管理建筑節能工作,但是其機構設置職能權限各不相同,我國在建筑節能管理機構方面的設置及職權不明確。為了更好地建立有效的政府機構,我們應向西方發達國家學習經驗,這方面做得好的當屬美、日。
美國的節能管理機構分為政府機構和非政府機構。政府機構又分為國家和地方兩個層次。美國能源部是最主要的政府機構,負責能源政策的制定和執行。各州的節能管理機構負責各州的節能工作,執行國家政策。非政府機構起著溝通市場和國家部門的作用。
實現新建建筑節能的核心是加強過程監督和管理。歐盟在建筑節能監管方面所做的是制定法律、法規和加強組織管理機構建設、完善管理制度。俄羅斯在1994年實施“能源護照計劃”。在建筑設計、施工、竣工驗收等關鍵環節中都記錄項目執行節能標準的情況,只有符合標準的建設項目才能得到該政府文件,而購買住房的用戶可持該“護照”向政府申請熱價優惠。這亦是一種對用戶的變相激勵政策,有效地調節和開拓節能市場。我國在這方面幾乎沒有建樹,即使有監督也只是聊勝于無,在中國只要上馬的項目就很少因為不符合節能標準而被嚴令整改乃至停工。
建筑能耗測評標識體系是技術依據,只有對新建建筑的最終節能性能進行測定,確定其是否達到有關節能標準,才能頒發能效測評標識,才能確保進入市場的建筑達到節能技術標準。世界上較成功的能效測評標識有美國的“能源之星”、德國的“建筑物能耗認證證書”。在我國2006年才頒布《綠色建筑標準評價》,標準將綠色建筑分為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此后,又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至2009年我國的能效測評標識體系才初步建立。標識體系仍需進一步完善發展,直至成熟。
1.2國外建筑節能改造經驗
1.2.1德國模式
德國的成功模式在我國不能照搬,其有自己的背景,不過對我國有很大的借鑒意義。德國的住房私有率很低,大部分房子屬于住宅建設公司,產權單一。而這些公司多數又屬于政府控股。這也造成了民間的阻力較小。另外在改造前德國政府就出臺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規和推動住宅節能改造的經濟激勵政策,這就進一步地減小了節能改造的阻力。
改造后的效果比較理想,原東德地區大部分板式建筑得到改造,能耗指標明顯降低,室內外環境也明顯得到改善。在住宅公司方面改造后租金增加了,且出租率也提高了。因此,一般情況下改造投資大約12年左右就可回收。而對用戶方面來說,雖然租金增加了,但是房屋的運行費用減少20%~30%。住戶的總體使用成本僅增加15%左右,但居住質量卻比改造前有了顯著提高。
1.2.2波蘭模式
波蘭改造前的背景:供熱特點明顯,城市住房有76%的比例采用集中供熱,大城市采取的是以熱電聯產為熱源的區域供熱;小城市采取的是鍋爐房區域集中供熱;農村住房僅僅4.7%的比例采用集中供熱。波蘭全國共有住房約1140萬套,其中城市住房760萬套,農村住房380萬套。
改造措施:首先對圍護結構進行了改造,實行采暖計量收費。其次對熱源、熱網、熱用戶方面改造,采用高效鍋爐、換熱器和現代化的控制設備,對室內供暖進行計量及安裝控制設備儀表等。
政策與管理:首先波蘭政府為了推動建筑節能,積極制定經濟激勵政策,例如安裝熱表可補貼費用的50%。其次金融配套措施到位。最后改造分工明確,熱力公司和住房合作社各司其職。
2、國內建筑節能發展經驗
2.1新建建筑節能
新建建筑節能的實踐主要有兩方面:公共建筑和城鎮住宅。
公共建筑節能最佳實踐案例有:作為國內較早探索綠色生態技術策略并得以實施的山東交通學院圖書館;取得良好節能效果的深圳建科大樓;對推廣溫濕度獨立控制空調理念具有示范作用的深圳招商地產辦公樓;以及處于我國西北嚴寒地區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醫院。我國現有的公共建筑中能耗最大的往往是空調系統和照明系統,如何節能,設計師需要考慮采光和通風的最優化。
天津時代奧城、水晶城住宅示范區,北京山水文園,內蒙古低碳住宅示范區等無不體現了建筑節能的思想。我國在近二十多年的建筑節能實踐中也摸索出了一些經驗,各地方部門根據自己本地區的特色也制定了相關標準,如河北唐山市制定并實施了“建筑節能閉合管理程序”強化建筑節能管理,緊抓設計、施工、驗收3個環節,節能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效果。
2.2已有建筑節能改造(天津模式)
天津模式是針對住宅的節能改造,改造項目為“塘沽區北塘街楊北里”住宅樓。天津市制定“供熱企業投資為主,政府補貼為輔”的策略,改造效果極為明顯,達到了“節能65%”的要求。通過節能改造,政府獲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供熱企業也得到了比較理想的經濟效益;居民也節約了部分開支。
天津模式為我國的節能改造探索出了一條道路,這適合大城市的節能改造項目,改造主體投資為主政府補貼為輔。目前我國有不少城市已出臺了一些關于節能改造的補貼措施,但對于中小城市來說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了,一方面節能改造不是那么迫切,另一方面也沒有那么多的資金投入,依靠居民或企業自主改造,其成果可想而知。
3、建筑節能發展趨勢
針對中國目前的建筑節能形勢,政府必須控制好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的節能要求,制定更完備的法律法規體系,建立健全監督機構,確保城鎮節能工作做好。城鎮節能是底線,農村是以后發展的方向。
(1)在城鎮新建建筑節能和已有建筑節能改造中,政府機構應先行,做到示范作用。國家制定全國性的經濟激勵政策,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可以制定本地區的激勵政策,以利益驅動各方節能。同時,加強監督管理,對不符合標準的建筑堅決不予開工建設。
(2)如果說城市建筑節能已經步入正軌,那么建筑面積占全國50%以上的農村在建筑節能方面可以說是一片空白。已有的農村建筑節能示范工程大都有其自己的特殊性,對廣大農村不具有可復制性,尤其是中西部農村。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農村的建筑節能潛力是城鎮的2~3倍,但是其節能的難度也比城鎮高出很多,我國下一步的建筑節能重點應該放在農村。現有農村住宅沒有規定的標準,圍護結構很差,沒有經過設計直接施工,導致保溫隔熱效果不理想。應結合農村能源的特點,制定符合農村發展規律的政策,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建筑節能發展道路。
編輯:鞠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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