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大型公共建筑等明年起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大連市政府網站日前發布《大連市綠色建筑實施方案》。根據該方案,“十二五”期間,該市將完成新建綠色建筑250萬平方米,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完成既有居住建筑節能改造600萬平方米,公共建筑和公共機構辦公建筑節能改造30萬平方米;按熱量計量收費面積達到2000萬平方米以上;拆除分散鍋爐房100座;改造老舊供熱管網200公里。
什么是綠色建筑?綠色建筑是在建筑的全壽命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間,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建筑。根據該方案,在大連市城鄉全面推進綠色建筑發展,重點推動政府投資的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大連市將研究制定《大連市綠色建筑管理辦法》。政府投資的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圖書館等建筑,保障性住房,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積極引導商業服務和房地產開發項目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設綠色住宅小區。
另外,該方案還提出,建筑的所有者和使用者要加強建筑維護管理,對符合城市規劃和工程建設標準、在正常使用壽命內的建筑,除基本的公共利益需要外,不得隨意拆除。研究完善建筑拆除的相關管理制度,探索實行建筑報廢拆除審核制度。拆除大型公共建筑的,要按有關程序提前向社會公示征求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對違規拆除行為,要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編輯: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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