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書選文將不再是免費午餐 千字稿費300元
自12月2日起,《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網絡文化經營單位內容自審管理辦法》等一批新法規將正式施行。
新規一,教科書選用作品設立明確報酬標準。按照國家版權局,國家發改委發布的《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今后教科書選文將不會再是“免費午餐”。
國家版權局法規司處長許煒:按照我們現在的付酬標準,每千字是300元,這對以后教科書編寫出版稿酬,是提供了一個基礎標準。
許煒介紹,《辦法》還對以往未做規定的,音樂、美術及攝影作品選入教科書付酬標準作出明確規定,其中,音樂作品每首300元、美術及攝影作品每幅200元,而且這些稿酬并非一次性“買斷”。
許煒:只要出版發行的這個行為有存續,這個教科書還在出版發行,作品仍被選用,那么每年都要付稿費。
新規二,《網絡文化經營單位內容自審管理辦法》今天正式生效,由政府部門承擔的網絡文化產品內容審核和管理責任今后將更多地放權交由企業承擔,政府的任務轉變為事中的巡查和事后的核查、處罰。
文化部市場司網絡處調研員韓險峰表示,“放權”是基于目前網絡文化發展的實際需要,有利于縮短審批流程,釋放企業活力。
韓險峰:一方面網民的信息消費,還有各種創新的互聯網應用持續增長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再一個,隨著通信技術的提高,特別是移動網絡和終端的普及,也讓市場需求得不到滿足,所以這次適時地調整就是要與市場發展實際相適應。
編輯:余樂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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