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水泥生產成本中的環保“科目”份量必須要足
近建材主流媒體《中國建材報》有篇海螺的文章,在這里不說此文是褒還是貶,但文章核心闡述了“海螺的核心競爭力只能是更低的成本”的觀點。文章從三個方面分析了海螺的成本管控能力:一是海螺水泥的礦山與運輸成本,這主要體現在海螺水泥早期的“T型”發展戰略,以及水泥廠依礦山而建的新線擴張路線;二是海螺的資源及采購成本,集中采購很好地降低了采購成本;三是海螺在生產技術與人才管理方面,有一整套自己的辦法,而且這是“不可復制”的核心優勢。這樣進行分析符合水泥發展的慣性思維,但現在是否也應與時俱進對成本進行深入探討。
水泥生產需要大量石灰石礦資源,在礦附近尋找合適的工業場地是習慣做法。如果運礦距離在10千米之內,且與鐵路或公路相鄰,則是較佳的可行方案。在“八五”計劃期,水泥工業實施了T型發展戰略,即在沿長江和東部沿海建設水泥廠或建設熟料料地與水泥粉磨廠。這一戰略實施的意義中包括有,解決東南沿海地區水泥的生產與供應問題,解決我國石灰石資源自渤海灣以南直到北部灣缺乏現狀,利用長江中下游沿江地區有豐富的石灰石資源,在長江沿岸建熟料基地,在東南沿海建水泥粉磨廠。基地熟料沿長江順流而下到各粉磨廠生產水泥,供應當地市場需要。意義還包括要創建新的水泥流通體系,改變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以袋裝與鐵路運輸為主的水泥流通體系,建立散裝與船運的水泥流通體系。意義還在于能形成大的水泥市場,為建設在的水泥生產基地創造了條件。使生產成本下降,大大提高了水泥企業的競爭能力。(見王燕謀編著“中國水泥發展史”)
T型戰略典型項目是世界銀行的中國水泥項目子項之一,即在銅陵建1條4000t/d熟料生產線(當時是我國第4條4000t/d線),其中生產的熟料中的一半數量分別通過船運到長江下游南通和浙江寧波,并在該兩地相應建粉磨站。海螺接手銅陵項目后,除擴建銅陵項目外,又在沿江建設了多個1000萬噸級的生產基地。
在石灰石礦運輸中,鎮江京陽則是將在句容的石灰石礦石通過近16千米單條皮帶運輸送到位于長江邊工廠預均化堆場。此方式在廣西華潤封開項目中通過4條總長超過40千米的皮帶運送石灰石礦,創造了“之最”。
從理論上說,運熟料到消費點再粉磨,或運石灰石到消費點附近選點建完整的水泥生產線都是可選擇的方案。國內也有通過船運石灰石到工廠的實例(注:2011年實施《水泥準入條件》規定,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要有可供設計開采年限30年以上的水泥用灰巖資源保證)。但事實上,(以往)占有礦產資源的當地政府本也不愿意直接賣礦石,因為這給當地帶來的GDP太低。通過加工,可以大大提升產品價值,創造多得多的GDP。
對企業而言,建立基地后,規模效應顯著,使生產成本降低,從而獲得比競爭對手更多的市場份額,得到更多利潤。在物資短缺或基本供求平衡的情況下,基于這樣的認識是毋庸置疑的。至今國內也已建有多個千萬噸級熟料生產基地。
十八屆三中全會《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緊緊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快完善現代市場體系、宏觀調控體系、開放型經濟體系,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加快建設創新型國家,推動經濟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發展。緊緊圍繞建設美麗中國深化生態文明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態文明制度,健全國土空間開發、資源節約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體制機制,推動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
《決定》在加快轉變政府職能方面提出,完善發展成果考核評價體系,糾正單純以經濟增長速度評定政績的偏向,加大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產能過剩、科技創新、安全生產、新增債務等指標的權重,更加重視勞動就業、居民收入、社會保障、人民健康狀況。
《決定》在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方面提出,完善稅收制度。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環節、稅率,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及部分高檔消費品納入征收范圍。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
應該看到,水泥生產對環境造成的影響并不小,而以前,乃至當前對水泥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方面約束的標準還是比較寬松。這在水泥生產總量還不算大時,國家經濟總量也不算大時,環境承載力矛盾還并不突出情況下,似乎還能“湊合”。現在,我國生產的水泥量占了全球的55%,GDP已位居世界第二。正如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計劃》)中指出,當前,我國大氣污染形勢嚴峻,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為特征污染物的區域性大氣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損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深入推進,能源資源消耗持續增加,大氣污染防治壓力繼續加大。
《計劃》明確,建立區域協作機制,統籌區域環境治理。提出,分解目標任務。國務院與各省(區、市)人民政府簽訂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將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地方人民政府和企業。將重點區域的細顆粒物指標、非重點地區的可吸入顆粒物指標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的約束性指標,構建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
《計劃》要求,明確地方政府統領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大氣環境質量負總責,要根據國家的總體部署及控制目標,制定本地區的實施細則,確定工作重點任務和年度控制指標,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會公開;要不斷加大監管力度,確保任務明確、項目清晰、資金保障。
在我國大氣污染形勢嚴峻情況下,構建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中,兩高(高耗能、高污染)行業減排標準將趨于更嚴,所有水泥企業也必須為此增加足額開支。而現在應該說企業生產水泥所承擔的排污費支出是不足于對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的補償。或者說,水泥企業在生產成本中為環境保護支出的份量不足,致使對由水泥生產所造成污染所需進行的環境的修復和治理,在事實上又讓社會承擔了一定的責任。這顯然不符合“誰污染、誰負責,多排放、多負擔,節能減排得收益、獲補償”的原則。把高耗能、高污染產品納入征收范圍。加快資源稅改革,推動環境保護費改稅的舉措,是把過去在產品成本中不足的環境保護部分從“模糊”狀態,甚至由社會“埋單”的不公平狀態走向明白,走向誰污染就由誰埋單的公平境地。
《中國水泥網》轉載了《上海證券報》文章“產能過剩、大氣治污兩面夾擊 水泥企業謀綠色突圍”。(11月29日)文章提到,“環境就是生產力”這一理念已經被水泥企業所理解接受。文章引用了邯鄲金隅太行董事長李懷江的話,面對水泥產業殘酷的市場競爭,如果說以往成本控制力高人一等就穩拿獲勝法寶,那么現在必須還有環保“硬功”,才能活下去。這就從另一側面反映了環保與成本緊密相連的關系。也就是在研判成本的同時,必須同時研判環保。
對于基地,則由于生產線相對集中,污染也相對集中,其排放基數大,在當地節能減排監管中,毫無疑問會列入重點。除了檢查頻次多之外,很重要的是將執行更嚴的減排標準和總排放量的限制,約束更緊。11月2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下發《河北省鋼鐵水泥電力玻璃行業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方案》(冀政函〔2013〕154號)。在方案中提出,建設刷卡排污總量控制系統。對“四個行業(鋼鐵、水泥、電力、玻璃)”實行企業排污總量刷卡(IC卡)控制制度,實現對企業環境管理從濃度控制向濃度、總量雙控制的轉變。對企業污染治理設施物料投加、投運率、處理效率、排放濃度、排放總量進行科學核查核實,完成刷卡任務。對排放總量超過刷卡總量指標的,采取禁排等強制性措施,或依規實行排污權交易、租賃和加征超量排污費。
基地排放基數大,其節能減排的“油水”相對也大,在地方應對重污染氣候的應急預案中,也將作為重點限產減排對象,設備運轉率因此而下降。為此,一是使環境成本更高,二是提高了原有的生產成本。或許規模優勢被環保短板所減弱,甚至殆盡。近期石家莊地區水泥企業被限、停產的事實說明了這一趨勢的存在。另外,水泥生產大省中的水泥企業應該會受到格外的“關照”。鋼鐵、水泥工業大省--河北省在大氣污染治理攻堅行動中,對水泥行業提出了確保脫硝效率達到70%以上的要求,比國家要求的脫硝效率60%更嚴。這一事實證明水泥大省會對水泥生產污染的治理比一般省更嚴,環保要求更高。
水泥企業對于生產成本的認識須與時俱進。在生產成本中環境保護份量必定越來越大。生產規模巨大的基地為此受到的約束有可能比一般企業要大。地方政府恐也不再只盯GDP,再做使污染(大容量)留在本地,產品銷出去的“傻事”。至少也要生產基地加大對污染的治理,確保所在地政府完成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的目標責任考核。另一方面從發展看,地方調整產業結構“騰籠換鳥”,如果水泥企業不在環保上加大力度,水泥企業排放基數越大,說明這個籠子就越大,可以換更多鳥進入,被騰出籠子非你莫屬可能性自然越大。
過去在環境承載力矛盾還不突出時,對水泥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在一定程度上有點走過場。要求建設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環境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對環境影響的經濟損益分析以可批性為前提。水泥項目如此,其他兩高工業項目也好不到哪兒去。大批兩高工業項目上馬,應該是致使現在經常出現“十面霾伏”的主要原因之一。國家和地方對兩高產業采取更嚴的減排措施是必然的舉動,采取提高產業準入的能耗、物耗、水耗和生態環保標準,切實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在以資源環境承載力上限,倒逼超標產能退出、節能減排達標和自然環境改善的政策面前,水泥企業對此還無所謂的話,則應了邯鄲金隅太行董事長李懷江的提醒,企業具有以往成本控制力高人還不行,要有環保“硬功”。要有環保“硬功”,就要加大在環保上的投入,在成本中打足環保開支。企業沒有環保“硬功”,則不只是企業獲利高低的問題了,而是能不能活下去的事了。這個提醒決不是危言聳聽。
編輯: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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