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水泥企業污染物排放必須做到穩定達標
近日,生態環境部向社會公布了123家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排污單位和處罰整改情況,對其中28家屢查屢犯、長期超標的實行掛牌督辦。生態環境部對此強調,污染物達標排放是企業事業單位環境守法底線,各地應當督促企業事業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實現污染物的穩定達標排放。
在123家主要污染物排放嚴重超標排污單位中有1家水泥企業。嚴重超標到什么程度,公告沒有載明,但可以明確的是,被點名的排污單位是根據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以及地方生態環境部門核實查處情況所確定。
該企業所在地(由)湖州市環保主管部門公開(所轄縣)的信息中也未見相應超標數據。但在其公開信息中有“2018年第2季度安吉縣環境監察大隊隨機抽查公示”,公示內容顯示,該水泥企業列為特殊抽查類別(特殊占抽查66家比例為12%)。抽查后發現企業存在1.臺賬記錄不完整;2.在線監測個別數據顯示異常。公示也未公開數據到底異到什么程度。既然能被列進嚴重超標,想必與正常值偏移應有點大。可能基于只是個別數據有異常(這可從整改情況中印證),此次對企業只處不罰,在當地環保行政處罰信息公開(2018年第2季度)顯示,共有9家企業挨罰,該水泥企業不在其中。僅是由當地環保部門下達《環境監察意見書》,責令在6月30日前落實整改措施,確保問題整改落實到位、不反彈。
水泥企業在對1#窯頭電收塵加裝高頻電源,提高收塵效果后,于2018年6月19日起達標排放,即糾正了顆粒物排放超標環境違法行為。公示情況顯示,當地環保部門是2018年6月21日下達《意見書》。有點意思的是,企業在下達《意見書》之前2天完成了整改,達標排放。說明了企業在環保部門正式行文之前就已著手組織技術人員整改,沒有敷衍、沒有假裝,行動迅速。但另一方面也暴露了環保主管部門行文效率也太低了點。文到之前,事情已了,成了馬后炮!
生態環境部強調,污染物達標排放是企業事業單位環境守法底線。在當地2018年第1季度重點污染源監測報告公示中,監測工業廢氣重點污染源共2家,該水泥企業在內,監測結果達標率為100%。從公開數據看,二期窯尾排氣筒出口顆粒物實測濃度3.7mg/m3, 折算濃度3.5 mg/m3,大大優于標準限值20 mg/m3,達到了當前業內普遍認同的顆粒物超低排放。到了第2季度,怎么急轉直下?且還存在管理上問題。難道企業對兩條窯 “技術待遇”不同,以至“厚此薄彼”。作為企業,除了從工藝技術上采取手段外,還應從管理上分析,一視同仁采取措施,切實做到全部生產線污染物排放能穩定達標。
水泥行業也應從此次水泥企業因第2季度顆粒物排放超標,被生態環境部點名公告事件中吸取教訓,牢牢守住污染物達標排放的環境守法底線,做到污染物排放穩定達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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