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正確拓展對外發展空間 水泥產品多出口不宜
積極拓展對外發展空間是近期國務院發布《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所提出的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八大任務之一,拓展一是指鞏固擴大國際市場;二是指擴大對外投資合作。
在鞏固擴大國際市場中要求,拓展對外工程承包領域,提升對外承包工程質量和效益,積極承攬重大基礎設施和大型工業、能源、通信、礦產資源開發等項目,帶動國內技術、裝備、產品、標準和服務等出口,培育“中國建設”國際品牌。在對外工程承包方面,水泥行業已有較好業績,央企、地方企業都頗有建樹,水泥行業外也有不少企業利用其貿易和與國外知名企業合作技術優勢加入此列。通過對外承包工程,有力地帶動了水泥技術、裝備、產品、標準和服務等出口。
在擴大對外投資合作中要求,鼓勵優勢企業以多種方式“走出去”,優化制造產地分布,消化國內產能。建立健全貿易投資平臺和“走出去”投融資綜合服務平臺。推動設立境外經貿合作區,吸引國內企業入園。按照優勢互補、互利共贏的原則,發揮水泥產業的技術、裝備、規模優勢,在全球范圍內開展資源和價值鏈整合。在“走出去”方面,水泥企業也已起步。世界經濟發展引擎是發展中國家,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大興,金融合作的深入,水泥的技術和裝備的國際認可等條件有力地支撐水泥企業走出去。在《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的政策措施中就有,完善財稅支持政策,對向境外轉移過剩產能的企業,其出口設備及產品可按現行規定享受出口退稅政策。還有落實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加大企業“走出去”的貸款支持力度、適當簡化審批程序,完善海外投資保險產品,研究完善“走出去”投融資服務體系,支持產能向境外轉移。
對于水泥產品出口并沒有在政策支持范疇。在承接對外工程時,帶動水泥出口是正常的商務運作。在邊境省區的水泥企業與鄰近國家開展正常貿易或互通有無的邊貿是這些地區經濟發展組成部分。但地處內地企業如果單純為了水泥產品出口而提高企業設備運轉率,降低“產能過剩率”的做法是否合適,值得商榷。
在9月國務院下發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中指出,大氣環境保護事關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事關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事關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事關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當前,我國大氣污染形勢嚴峻,以可吸入顆粒物(PM10)、細顆粒物(PM2.5)為特征污染物的區域性大氣環境問題日益突出,損害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影響社會和諧穩定。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深入推進,能源資源消耗持續增加,大氣污染防治壓力繼續加大。
現在各地都在制定當地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在污染嚴重氣候條件下應急預案等。當前,已有不少地區下達了水泥限產停產指令性計劃,以改善大氣污染的程度。
在國務院下發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完善環境經濟政策中明確要“研究將部分‘兩高’行業產品納入消費稅征收范圍。完善‘兩高’行業產品出口退稅政策和資源綜合利用稅收政策”。在嚴格節能環保準入,優化產業空間布局中要求“在東部、中部和西部地區實施差別化的產業政策,對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提出更高的節能環保要求”和“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區域以及遼寧中部、山東、武漢及其周邊、長株潭、成渝、海峽西岸、山西中北部、陜西關中、甘寧、烏魯木齊城市群等‘三區十群’中的47個城市,新建水泥企業以及燃煤鍋爐項目要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各地區可根據環境質量改善的需要,擴大特別排放限值實施的范圍”。
如果一方面為減少污染物采取“不得已”應急措施、稅收新政策,提出更高的節能環保要求,對新建企業執行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等措施,而另一方面卻增加(甚或支持)“兩高”水泥出口,這之間是否形成了奇怪的“反差”!
剛有一則來自《中國建材報》報道稱,據海關統計,今年1~8月全國出口水泥730.19萬噸,同比增加22.20%;金額42428萬美元,同比增長15.20%。水泥熟料出口224.06萬噸,同比增長38.60%,金額9866萬美元,同比增長34.70%。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前三季度,我國出口16149億美元,增長8.0%,回落2.4個百分點。而從水泥、熟料出口(以前8月和3個季度)與全國出口相比,以價值算同比增長分別高于全國數據7個、26個百分點。如以量計,則更高,這也反映出水泥出口價并未與量同步增長,即量增價跌。
近有文章稱,在水泥產品的國際貿易方面,每年的水泥和熟料的出口量只在2000萬噸以內,相對于每年20多億噸水泥產量來說是微不足道的。因此,要擴大國際市場就要創新國際貿易方式。這是否意味著在某種程度上支持增加水泥出口!
在對待水泥產品出口問題上,再“微不足道”是否應該作更縝密些思考。
編輯: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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