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發布《水泥行業對標工作方案》 助推行業轉型
為貫徹落實福建省政府辦公廳《行業對標與節能降耗專項行動》(閩政辦(2013)14號文),推動水泥行業對標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以引導企業在能效、質量、成本、環保、綜合利用、管理等各個環節,與同行業先進水平進行全面比較,找出差距和原因,制定措施,持續改進、推動水泥行業轉型升級。
一、對標內容
(一)能效水平。鼓勵對現有水泥(熟料)生產線進行節能技術改造,不斷降低企業的可比熟料綜合煤耗、綜合電耗、綜合能耗和可比水泥綜合電耗、綜合能耗,爭取達到國家規定的能耗先進標準。
(二)質量指標。企業要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嚴格執行工業和信息化部《水泥企業質量管理規程》及國家水泥產品質量標準,對生產全過程實施嚴格的質量管理,確保出廠水泥和水泥熟料產品質量。
(三)成本指標。采取先進技術和管理有效措施,降低成本。持續改進,趕超標桿,提高企業效益。
(四)環保要求。企業按規范安裝運行主要污染物(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自動在線監測儀器,并與環保部門聯網正常運行;嚴格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5/1311—2013),做到達標排放。
(五)綜合利用。不斷提升資源綜合利用固體廢棄物的品種和總量,鼓勵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城市污泥、工業廢棄物等,促進資源綜合循環利用和垃圾、廢棄物無害化處理。不斷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
(六)規范管理。圍繞現場管理、企業文化、員工培訓、企業管理信息化等方面推動規范化管理,不斷提高生產效率,推進企業管理創新。
二、工作要求
(一)全面推進。全省新型干法水泥生產企業都要開展對標活動,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要突出企業在對標工作中的主體作用,同時發揮政府組織推動作用和協會指導服務作用,形成企業、政府和協會三位一體的推進模式。
(二)持續改進。企業根據自身發展條件,進行階梯式對標,落實改進措施,促進企業技術經濟等各項指標持續提升。企業應于次年3月底前完成自評(評分細則詳見附件),并附財務審計報告原件、年終財務決算三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復印件,及時報送各設區市經貿主管部門。
(三)加強指導。各地市經貿主管部門負責發動并指導本地水泥企業開展對標管理活動;對企業提供的自評表和相關材料進行核實;對管理指標部分組織現場考核;將核實、考核后的材料及時報送省經貿委。
(四)考核獎懲。省經貿委根據各地市經貿部門轉報的初審材料進行評價,對參加對標活動企業實施相應獎懲措施。
三、獎懲措施
(一)技改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按照項目建設期內銀行新增貸款的5%,其中以設備技術投資為主的項目可按設備技術投資額的5%給予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節能降耗政策。對企業實施的年可形成500噸標準煤以上節能能力的節能技術改造項目,根據年節能量按200元/噸標準煤給予一次性財政獎勵。
(三)技術診斷服務。支持行業協會等公共服務平臺開展企業技術提升診斷活動,對列入省經貿委企業技術提升診斷計劃而開展的相關診斷輔導工作所產生的費用,從省工商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通過診斷輔導凝煉出的產業共性、關鍵技術,省經貿委將組織力量開展研究或通過招標尋求解決。省工商發展資金將重點支持技術提升輔導過程中對接的技術創新項目,主要包括產業共性、關鍵技術和重大產學研合作項目。
(五)達標企業表彰。對標綜合評分前第三名,年度未出現環保、安全事故且可比熟料綜合能耗低于110kgce/t、可比水泥綜合能耗低于88kgce/t(外購熟料則低于7kgce/t)的企業,給予表彰和適當獎勵。
(六)電價政策。根據對標結果,綜合考慮能耗超限和環保超標情況,對企業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具體加價標準由物價局會同省經貿委另行下達。
編輯: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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