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實施意見出臺
山西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聯合山西省物價局、山西電監辦制定的《山西省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實施意見》近日正式出臺。該意見明確了山西省開展大用戶直接交易的交易原則、交易范圍以及交易內容等,并對參與交易的發用電企業主體條件作出詳細規定。
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是指符合準入條件的用電企業與發電企業,按照自愿參與、自主協商的原則,直接進行的購售電交易。實施大用戶直供電,有利于探索發輸用電三方直接交易新機制,形成有效競爭的電力市場格局;有利于促進山西優勢原材料工業健康發展,提高能源資源就地轉化率,發展循環經濟;有利于加快山西電力工業發展,構建電力為主線的全產業鏈模式。
2013年山西省將推動大用戶直供電作為綜改試驗的一項重要改革事項,為推動直供電盡快實施,山西省經信委會同山西省物價局、山西電監辦、山西省電力公司開展了多項前期準備工作。相關部門下一步將按照各自分工,及時出臺大用戶直供電交易規則等相關配套政策,一旦輸配電價得到批復,將及時組織企業實施。
編輯: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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