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情況調查分析項目單一來源公示
采購人: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項目名稱:山西省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情況調查分析項目
擬采購服務的說明: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24〕63號)要求,需對全省具有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的相關單位進行排查整治,并將排查整治情況上報生態環境部。省廳將委托技術服務單位對擁有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單位進行調查。
山西省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情況調查分析項目調查內容包括危險廢物相關法律制度落實情況,焚燒處置、填埋處置或利用、協同處理處置情況等,針對重點環節組織專家技術力量進行分析研判,提出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設施存在的問題,最終提出科學的對策建議。
擬采購服務的預算金額:10萬元
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的原因及說明:
1.山西省危險廢物自行利用處置情況調查分析項目調查分析過程涉及《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等多項標準,專業性極強,要求供應商具有專業水平較高的履約能力。
2.山西省生態環境規劃和技術研究院作為省生態環境廳直屬公益二類事業單位,承擔著省廳固體廢物與化學品環境管理的技術工作,專業優勢突出,從質量和效益上均有保障,近年來起草了《煉焦化學工業危險廢物焦爐協同處置環境保護技術規范》等技術文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工作經驗豐富,具有本項目履約能力。
3.根據《關于印發省直事業單位重塑性改革相關配套政策的通知》(晉編辦字〔2020〕167號)規定:“為確保改革平穩推進,2025年底前,在推行政府向公益二類事業單位購買服務時,由其主管部門直接委托其所屬事業單位并實行合同化管理。其中,采取直接委托購買的服務項目,可采取單一來源方式采購。
二、擬定供應商信息
名稱:山西省生態環境規劃和技術研究院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嶺區北肖墻24號
三、公示期限
自公示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四、其他補充事宜:
有關單位和個人如對本項目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有異議,請在公示有效期內以實名書面(包括聯系人、地址、聯系電話)形式向采購人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系方式
采購人:山西省生態環境廳
聯 系 人:張先生
聯系地址:濱河西路北段7號環保大廈
聯系電話:0351-6371099
六、附件
專業人員論證意見(見附件)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