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兼并存在風險須謹慎而為
近有則某省會城市的水泥廠搬遷進退兩難,重建困難重重的消息(見《華夏時報》)。消息稱,該省會城市決定在河西的大片區域建設“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先導區,先導區范圍包括了水泥企業所在地,且企業還在先導區的核心區域范圍。這就給企業帶來了“煩惱”。煩惱之一是企業2015年前退出當地“到目前為止,包括省市政府在內,沒有任何一級政府向我們發出過書面文件通知”;煩惱之二是“搬往何處現在仍未明確”;煩惱之三是“若異地重建,現址耗資5個多億建設的兩條生產線基本上報廢,重建經費預計需要10億元左右,重建資金從何而來也是未知數”;煩惱之四是“現在企業每年投入數百萬元搞環保,但是如果要搬遷,那么這部分資金還需不需要繼續投入呢?”
報道指,廠內現有兩條各日產2500噸水泥熟料產能的新型干法旋窯生產線,分別在2007年和2009年投產。從投產時間看,基本可以判定為該兩條生產線屬38號文件之前所建的生產線。按2004年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文件規定,其項目核準在省投資主管部門。文件還規定,政府主要從維護經濟安全、合理開發利用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優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現壟斷等方面進行核準。項目的市場前景、經濟效益、資金來源和產品技術方案等均由企業自主決策、自擔風險,并依法辦理環境保護、土地使用、資源利用、安全生產、城市規劃等許可手續和減免稅確認手續。
如果項目合規合法,則企業應在地方辦理了相應的各項手續,尤其是有規劃部門出具的紅線圖。從投產時間分析,項目似在2006年開始建設,核準手續則在此前,紅線圖則在核準前,規劃部門同意時間與核準時間也不會有太長的間隔,充其量也就在2004或2005年。
可是報道指出,2008年1月,該省會市決定在河西的大片區域建設“兩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先導區,同年6月10日,先導區管委會掛牌成立,作為市政府的派駐機構,被授予市級行政、經濟管理權限,負責先導區內1200平方公里范圍內的區域統籌、政策制定、規劃管理、協調服務等職責。
兩相一算,在同意規劃建線之后的3~4年時間由于規劃出現了大翻篇,就擬將項目的紅線給廢了。在2008年底,當地判定此前的發展定位顯然與“兩型社會”不再兼容,決定對實施老工業基地退出政策。這才導致企業痛心耗資5個多億建設的兩條生產線可能基本上報廢,而重建經費預計還需要10億元左右。本是已經計算進GDP的5億多固定資產項目發揮效益的正當年,卻可能要廢棄,處置又得計算不創造財富的GDP,而重建又要計算進GDP。這規劃管理是怎么做的!也太不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當回事了!也太不把辛苦創造的財富當回事了!
但另一方面從企業角度看,兼并重組也是企業投資行為,也存在各種風險,須謹慎決策。在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得出研究結論與建議之前,最后一項研究內容為風險分析。內容有項目主要風險識別、風險程度分析和防范風險對策。是在市場預測、技術方案、工程方案、融資方案和社會評價論證中已進行的初步風險分析的基礎上,進一步綜合分析識別擬識別項目在建設和運營中潛在的主要風險因素,揭示風險來源,判別風險程度,提出規避風險對策,降低風險損失。
在風險因素識別中,對水泥項目而言,市場風險、資源風險、技術風險、工程風險、資金風險、外部協作條件風險等相對較為容易識別。對政策風險和社會風險的識別則復雜得多。政策風險主要指國內外政治經濟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或者政府政策作出重大調整,社會風險是指社會條件、社會環境發生變化。在經濟快速發展時期,在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對風險的識別難度顯得更大,企業更要慎之又慎。
從報道看,在某央企2008年1月12日收購該水泥企業的前一個月,即2007年12月14日,省會及周邊兩城市群獲批為“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這是一個極為重大政策的調整,而且按習慣做法,在獲批前,地方已經會進行相當多的準備工作。只等上級批準文件下達,實質性工作會急速跟進。事實也確如此,才過5個月,即在6月10日,先導區管委會就掛牌成立。
這就說明,收購方在風險識別方面工作有較大欠缺。按項目風險等級劃分,至少屬嚴重風險等級,甚可達災難性風險等級(風險發生的可能性很大,一旦發生將產生災難性后果,項目無法承受)。在此重大政策調整面前,面臨的已是需不需要收購的問題。
現在企業有可能遷到另一個擁有豐富的石灰石資源鎮,報道稱,該鎮企業辦主任對記者表示,這種可能性不大?!拔覀円彩菍儆凇畠尚蜕鐣葘^范圍內,他們不適合的工業企業,我們這里應該也不適合。”看來已經給水泥企業提前上了“社會風險”識別一課。
編輯: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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