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煤企成本 山西出臺“煤炭20條”
山西省出臺“煤炭經濟20條”,表明其加大對煤炭產業扶持力度的決心,對處于寒冬的煤企而言無疑是“雪中送炭”。其中,暫停提取兩項煤炭資金對短期業績影響最大。
事件:
日前,山西省人民政府發布《進一步促進全省煤炭經濟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可持續增長的措施》,分為近期、中期、長期共20條措施:1)近期:從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暫停提取兩項煤炭資金、減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務費等5條;2)中期:做好清費立稅工作、推動金融機構對煤炭企業債務重組等5條;3)長期:加強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大力發展現代煤炭清潔高效就地轉化項目等10條措施。
點評:
短期來看,最具實際意義是第1條“暫停提取兩項煤炭資金”。
自2007年10月起,山西省對其境內的煤炭開采企業,按原煤產量提取10元/噸的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5元/噸的煤礦轉產發展資金,兩項煤炭資金共計15元/噸,未來5個月若暫停提取,將切實有效地減輕山西煤企的負擔。
其次是第2條“減半收取煤炭交易服務費”。不過,目前中國(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的交易服務費征收額度并不高:“按照成交的交易合同金額向交易雙方分別收取費用。開市初期交易中心僅對參與掛牌、競價等純市場化交易(年鐵路運輸總量5%左右或各企業煤炭商品的增量部分)的煤炭,按交易額的千分之一收取交易手續費,按交易額的千分之五收取交收服務費。其余交易方式仍按0.1元/噸收取交易手續費,暫不收取交收手續費。”因此,未來5個月若執行減半征收,對煤企業績的正面影響也較為有限。
“山西煤炭經濟20條”對山西煤企今年業績將有提振作用。
據測算,“暫停提取兩項煤炭資金”這一舉措,將為山西煤企減少6.25元/噸的成本,若按2012年原煤產量估算,西山煤電、山煤國際、陽泉煤業、潞安環能等企業今年節省的成本相當于2012年凈利潤的8%-10%左右,而對大同煤業的影響最大,相當于其2012年凈利潤的25%。
編輯:曾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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