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的通知
3月1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
專項重點支持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能降碳、循環經濟助力降碳等方向,重點支持內容包括:
(一)碳達峰碳中和先進技術示范及應用項目。支持“雙碳”領域技術水平領先、減排效果突出、示范效應明顯的項目建設,重點支持列入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清單的項目。支持國家碳達峰試點城市和園區使用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示范項目。支持規模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項目建設。工業重點領域綠色低碳技術攻關項目通過其他資金渠道支持。
(二)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能降碳項目。支持電力、鋼鐵、有色、建材、石化、化工、焦化、紡織、造紙、印染、機械、數據中心等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節能降碳改造,重點用能單位和園區能源梯級利用、能量系統優化等綜合能效提升,供熱基礎設施節能升級改造與綜合能效提升,中央和國家機關節能改造等。
(三)循環經濟助力降碳項目。支持園區循環化改造、國家“城市礦產”示范基地和資源循環利用基地等升級改造,支持規模化規范回收站點和綠色分揀中心建設,以及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玻璃、廢橡膠、廢舊汽車、廢舊電池、廢棄電器電子產品、廢舊紡織品、退役風電光伏設備等廢棄物循環利用。支持退役設備再制造。支持以農林剩余物資源化利用為主的農業循環經濟項目。支持可降解塑料、可循環快遞包裝、“以竹代塑”產品生產、廢塑料回收利用。支持尾礦(共伴生礦)、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工業副產石膏、建筑垃圾等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支持生物質能源化利用。
(四)其他。圍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交辦重大事項需安排支持的項目建設。
以上支持范圍中,列入綠色低碳先進技術示范項目清單的參照技術攻關管理并按支持資金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30%控制,其他碳達峰碳中和先進技術示范及應用項目、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節能降碳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20%控制,循環經濟助力降碳項目支持資金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15%控制,單個項目支持資金原則上不超過1億元。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項目原則上全額安排。
國家發展改革委根據評估結果,綜合考慮各領域工作建設任務、各地資金需求評估情況、上年度專項執行情況、績效評價和評估情況、監督檢查和評估督導情況等,擇優選取項目批復資金申請報告,并下達投資計劃。下達當年可建成的項目,投資計劃一次性下達。其他項目批復資金申請報告后,投資計劃分兩次下達,第1次原則上安排50%投資補助資金,第2次根據項目建設進展情況下達后續投資補助資金。
獲得專項支持的項目,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嚴格按照項目批復以及中央預算內投資績效目標表確定的總體目標、績效目標實施建設,不得擅自改變主要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如確需改變,須按程序報批。嚴禁轉移、侵占或者挪用專項資金。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要求。
附件:【節能降碳中央預算內投資專項管理辦法.pdf】
編輯:戴冬虞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