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市場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違法
在上一世紀末,國內一度出現地區封鎖。國務院為此在2001年4月21日以國務院令第303號下發《國務院關于禁止在市場經濟活動中實行地區封鎖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明確,禁止各種形式的地區封鎖行為。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以任何方式阻撓、干預外地產品進入本地市場,或者對阻撓、干預外地產品進入本地市場的行為縱容、包庇,限制公平競爭。《規定》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的規定,實行下列地區封鎖行為:(一)以任何方式限定、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只能經營、購買、使用本地生產的產品;(二)在道路、車站、港口、航空港或者本行政區域邊界設置關卡,阻礙外地產品進入或者本地產品運出等八種行為。
近《中國水泥網》轉載了《西部網》消息:陜西眉縣強制干部賣水泥 將銷售量納入年度考核。消息稱,陜西省眉縣政府出文強制轄區所有建筑項目必須使用本縣產的社會牌水泥,要求交警嚴格查處外來水泥,還給各部門分配了銷售任務量,將促銷任務納入了政府年終考核。
有趣的是,《眉縣加強法治政府建設規劃(2012—2015年)》(以下簡稱《規劃》)中白紙黑字規劃要“嚴格依法履行行政職能。”“采取有效措施,保證法律法規及國家政策在本行政區域內的正確有效實施。”《規劃》還信誓旦旦表示“推行規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政府及其部門每隔兩年應當進行一次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對不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或者相互抵觸、依據缺失以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的規范性文件,特別是對含有地方保護、行業保護內容的規范性文件,予以修改或者廢止。”其中“特別”兩字尤為觸目,舊的文件不知有沒有清理掉,新的文件又出籠了。至于《規劃》中說了“制定規范性文件不得違法創設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等行政權力”及“未經公布的規范性文件,不得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之類話語,則完全成為了一塊質量上乘的擋箭牌。
還有更有趣的是,眉縣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眉府依法辦發〔2012〕1號下發《眉縣依法行政目標任務考核辦法》。該考核辦法對考核規定了100分制,也沒有一項不合格即可全盤否決的考核規定。100分分配給行政決策和政務公開項為20分、依法行使行政執法職權項為23分,兩項合計43分。辦法沒給出及格線標準,按常規60分為及格的話,這兩項為零分后,考核得分最高也只有57分,屬不及格。
還得指出,《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制外地商品進入本地市場,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場。很明白,如有上述行為,違法行政無疑。
眉縣政府該說清此事來龍去脈,如事不屬實,應做出澄清甚至辟謠;如屬實,則也該向社會有個交代。
編輯:許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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