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2014年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節能、節水、節材、節地,在建筑的全壽命周期內,最大限度地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和減少污染……這是綠色建筑的定義,2014年長春市保障性住房將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
17日,記者從吉林省住建廳了解到,“十二五”期間,吉林省計劃完成新建綠色建筑1000萬平方米,建成3個綠色示范區的構想。到2014年,長春市保障性住房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他設區的市和長白山保護開發區重點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設示范項目;到2015年年末,20%的城鎮新建建筑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
其中,政府投資的國家機關、學校、醫院、博物館、科技館、體育館等建筑,以及單體建筑面積超過2萬平方米的機場、車站、賓館、飯店、商場、寫字樓等大型公共建筑,自2014年起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根據住建部要求,吉林省住建廳完善了綠色建筑標準體系和評價體系,并依據《綠色建筑評價標準》編制了吉林省《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建設吉林省綠色建筑能耗數據庫。目前為止,吉林省已經完成綠色建筑評價標識項目12個,總建筑面積138.84萬平方米。
編輯:紀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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