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制定2013年大氣復合污染整治實施計劃
為進一步加強大氣復合污染綜合防治,推動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根據《關于印發〈重點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環發〔2012〕130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浙江省清潔空氣行動方案的通知》(浙政發〔2010〕27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2012〕80號)和《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杭州市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通知》(杭政辦函〔2012〕280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杭州市實際,特制定2013年大氣復合污染整治實施計劃。
一、總體要求
以建設美麗杭州、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目標,通過推進能源結構調整、深化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強化工業企業大氣污染治理、加強城市揚塵和農村秸稈焚燒污染控制、深入推進生態環境建設等措施,持續改善杭州市大氣環境質量。
二、主要任務
(一)推進能源結構調整
推進“無燃煤區”建設,通過關、停、遷、調等措施,在2013年底前,將上城區、下城區、江干區、拱墅區、西湖區、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以下簡稱主城區)基本建成“無燃煤區”;在2015年底前,蕭山區、余杭區、桐廬縣、淳安縣、建德市、富陽市、臨安市[以下簡稱7區、縣(市)] 的建成區基本建成“無燃煤區”。推進蕭山區化纖、印染行業以及余杭區印染行業導熱油鍋爐煤改氣工程。
(二)深化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
嚴格機動車登記管理,新增車輛嚴格執行國家新標準,加快黃標車淘汰,加強高污染車輛管理,對主城區3萬多輛國Ⅰ汽油車輛實施限行。提高油品供應質量,推動油品升級工作,啟動公交車、出租車等車輛油改氣工程,推進主城區綠色運輸。加強油品質量監管和供應保障、排氣檢測站管理和加油站、儲油庫、油罐車的油氣回收管理,落實年度檢測報告制度。
(三)強化工業企業大氣污染防治
結合工業布局調整,引導區域內重點產業合理布局,搬遷、改造或關停主城區內現有大氣重污染企業。嚴格產業環境準入,禁止、限制重污染高耗能產業的發展。根據《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市發改委關于杭州市產業發展導向目錄與空間布局指引(2013年本)的通知》(杭政辦函〔2013〕50號)規定,結合主體功能區劃、環境功能區劃和大氣環境質量現狀,實施差別化的區域產業準入規定,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出臺2013年淘汰落后產能及生產工藝設備實施方案。
鞏固脫硫成果,確保全市36家電力(熱力)企業綜合脫硫效率不低于90%。完成43家燃煤電廠(熱電)和水泥熟料企業脫硝工程。全面推進石油煉制、化工、醫藥、農藥、印刷、家具(玩具)制造、制鞋、噴漆、涂料、塑料、橡膠以及合成革等11個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VOCs)調查和治理。2013年底前,完成印染行業定型機廢氣治理工作。
(四)加強城市揚塵和農村秸稈焚燒污染控制
全面落實《杭州市城市揚塵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03〕190號),加強施工揚塵控制及建筑工地渣土源頭管理,力爭做到“六個100%”(施工現場100%圍擋、工地砂土100%覆蓋、工地路面100%硬化、拆除工程100%灑水、出工地運輸車輛100%沖凈車輪車身且密閉無灑漏、暫不開發的場地100%綠化)。提高城市道路路面保潔次數和運輸車輛的密閉性監督檢查,通過增加對重點路段灑水清洗的頻次、開展渣土運輸專項整治、采用道路保養整修新技術新工藝等措施,進一步減少道路揚塵污染。
加快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杜絕露天焚燒秸稈行為。嚴格執法監管,建立健全禁止露天焚燒秸稈等農業廢棄物的長效管理機制,鼓勵公眾參與監督。
(五)深化餐飲油煙治理及監管
加強主城區餐飲油煙治理。推進主城區排放油煙的餐飲企業全面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工作,建立油煙凈化裝置定期清理維護制度,推動餐飲行業油煙凈化裝置在線監控建設。機關和大型企事業單位食堂發揮模范作用,做好油煙凈化裝置安裝與清理維護工作。加強執法監管,推進餐飲業使用清潔能源工作。
(六)深入推進生態環境建設
深入推進“三江兩岸”生態景觀保護和建設、“四邊三化”行動和“美麗鄉村”建設。加快市級公園、區級公園的綠化建設,深入實施綠化美化工程和“美化家園工程”。嚴格執行六條生態帶保護和控制規劃要求,加強生態帶保護區內的生態公益林、濕地、交通走廊兩邊綠地建設。
(七)健全大氣環境治理科技支撐體系
加強大氣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建立大氣環境質量監測預警機制,探索通過實施人工增雨,減輕霧霾天氣影響。深化大氣污染防治課題,開展城市通風廊道、大氣環境容量研究。
(八)強化法律法規支撐
啟動杭州市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制定工作,制定出臺杭州市空氣重污染(重霾)應急預案。修訂《杭州市服務行業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市政府令〔2004〕210號)。
(九)加大執法力度
加強環境執法,嚴厲查處各類環境違法行為。市環保局要加強對工業企業違法排污行為的查處,市城管委要加強對道路拋灑違法行為的查處,市公安局交警局要加強機動車違法行為的監管,市工商局要加強對餐飲業無證無照經營單位的查處。
(十)開展區域聯防聯控
在杭州都市圈范圍內,建立統一協調的大氣復合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機制,統籌協調區域內大氣復合污染防治工作。建立聯合執法制度,開展大氣環境聯合執法檢查。建立環境信息共享機制,完善信息互通制度,建立區域環境信息共享平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建立市大氣復合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杭州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發改委、經信委、建委、城管委、農辦、監察局、財政局、交通運輸局、質監局、農業局、氣象局、工商局、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園文局、環保局、公安局交警局、公安消防局、法制辦、城投集團、工投集團及各區、縣(市)政府(管委會)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由杭州市環保局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市環保局、建委、經信委、公安局交警局分管負責人任辦公室副主任,抽調市城管委、建委、經信委、環保局、公安局交警局、城投集團等單位人員集中辦公。
(二)建立工作機制
1.建立協調例會制度。建立大氣復合污染整治協調例會制度,領導小組原則上每2個月召開一次協調例會,總結工作,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點難點問題,部署下階段任務。
2.建立督查制度。由市監察局牽頭,強化行政監察,嚴格落實問責。邀請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大氣環境整治工作,督促大氣環境整治方案的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通過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強對整治工作的督辦,及時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3.建立考評制度。大氣復合污染整治工作完成情況納入市政府對各級政府及部門的綜合考評范圍,年底前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單位完成情況進行考評。
4.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建立信息上報和通報制度,各地各部門每月月底前把當月整治工作的完成情況報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辦公室每月對全市大氣復合污染整治情況進行通報。
(三)完善政策資金保障
加大大氣復合污染整治資金投入,制定出臺“無燃煤區”建設中煤改氣、國Ⅰ汽油車淘汰補助、機動車油改氣、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等財政補助政策。對關、停、轉、遷以及公交車改造等項目的資金補助應予以重點保障。
(四)加大宣傳營造氛圍
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加大對大氣污染防治重要性、緊迫性及整治工作艱巨性等的宣傳,營造全民關心環保、參與環保、踐行環保的良好氛圍。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由杭州市大氣復合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牽頭組織實施。
編輯:許玉婷
監督:0571-85871513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