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柘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決議公告
一、3 票贊成 0 票反對 0 票棄權 0 票回避 審議通過《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公司目前經營及財務狀況正常,根據 2012 年 12 月 21 日中國證監會發布的《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司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及深圳證券交易所 2013 年 2 月 25 日修正的《中小企業板信息披露備忘錄
第 29 號:募集資金使用》的規定,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和募投項目正常進行以及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對閑置募集資金進行適當現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資金使用效率,保障股東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 1.2 億元的閑置募集資金購買一年以內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
上海柘中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二〇一三年五月三十日
編輯:李艾東
監督:0571-8587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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