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龍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實施2012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后調整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底價及發行數量的公告
調整非公開發行股票發行底價及發行數量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重要內容提示:
1、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底價由 33.70 元/股,調整為 33.40 元/股;
2、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上限調整為 1,683 萬股。
山東龍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公司”)于 2013 年 4 月 19 日召開的 201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公司 2012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決定以公司注冊資本總股份 94,370,000 股為基數,按股權登記日在冊股東所持有的股份數額,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現金紅利 3 元(含稅)。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6 日披露了《2012 年度權益分派實施公告》(公告編號:2013—038 號),2012 年度權益分派股權登記日為 2013 年 5 月 10 日,除權除息日為 2013 年 5 月 13 日,公司 2012 年度權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3 年 5 月 13 日實施完畢。
公司 2012 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議案》等議案,根據該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內容,若公司股票在定價基準日至發行日期間發生派息、送股、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等除權、除息事項,發行底價及發行數量將作相應調整。
根據權益分派實施計劃及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規定,現對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底價、發行數量作如下調整:
一、發行底價
根據公司 2012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決議公告日,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股票均價的 90%,即不低于 33.70 元/股。201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實施 2012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發行價格調整為不低于33.40 元/股。具體計算如下:
調整后的發行底價=(調整前的發行底價-現金紅利)/(1+總股本變動比例)
=(33.70 元/股-0.3 元/股)/(1+0%)
= 33.40 元/股
二、發行數量
根據公司 2012 年年度股東大會決議,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不超過 1,668萬股(含 1,668 萬股)。公司 2012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實施完成后,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相應調整為不超過 1,683 萬股(含 1,683 萬股)。具體計算如下:
調整后的發行數量上限 = 計劃募集資金總額/調整后的發行底價
= 56,200 萬元/ 33.40 元/股
= 1,683 萬股(取整數)
除以上調整外,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項均無變化。
特此公告。
山東龍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零一三年五月十三日
編輯:李艾東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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