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龍管業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鑒證報告
浙江巨龍管業股份有限公司全體股東:
我們鑒證了后附的浙江巨龍管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巨龍管業公司)董事會編制的 2012 年度《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一、對報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鑒證報告僅供巨龍管業公司年度報告披露時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們同意將本鑒證報告作為巨龍管業公司年度報告的必備文件,隨同其他文件一起報送并對外披露。
二、董事會的責任
巨龍管業公司董事會的責任是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相關資料,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相關格式指引編制《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并保證其內容真實、準確、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三、注冊會計師的責任
我們的責任是在實施鑒證工作的基礎上對巨龍管業公司董事會編制的上述報告獨立地提出鑒證結論。
四、工作概述
我們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規定執行了鑒證業務。中國注冊會計師 執業準則要求我們計劃和實施鑒證工作,以對鑒證對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錯報獲取合理保證。在鑒證過程中,我們實施了包括核查會計記錄等我們認為必要的程序。我們相信,我們的鑒證工作為發表意見提供了合理的基礎。
五、鑒證結論
我們認為,巨龍管業公司董事會編制的 2012 年度《關于募集資金年度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指引》及相關格式指引的規定,如實反映了巨龍管業公司募集資金 2012 年度實際存放與使用情況。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國杭州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編輯:李艾東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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