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簽訂合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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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本公司于2013年4月16日在巨潮資訊網刊登了公告(公告編號:2013—024),披露本公 司中標“河北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保滄干渠工程保定段 PCCP 管道制造”第五標段,中標金額為 人民幣貳億零捌佰肆拾陸萬貳仟叁佰柒拾貳元整(208,462,372 元)。
2013年5月7日,公司收到與該工程業主方正式簽訂的《河北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保滄干渠 工程保定段PCCP管道制造第五標段采購合同》。
一、合同主要內容
1、合同雙方
買方:保定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
賣方: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標的:河北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保滄干渠工程保定段 PCCP 管道制造第五標段
3、合同金額:人民幣貳億零捌佰肆拾陸萬貳仟叁佰柒拾貳元整(208,462,372 元)。
4、供貨時間:2013 年 5 月起,約 16 個月(具體需結合施工單位用貨計劃最終確定)。
5、付款條件及方式:
(1)預付款
在賣方與買方簽訂合同并提交了履約保證金、預付款保函后 21 日內支付合同價格的 30%作為預付款。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合同金額的 50%開始扣回預付款,合同累計完成金額達到合同金額的 80%應全部扣清預付款。
(2)進度款
經監理人和賣方、防腐單位、土建承包人驗收合格,共同簽署工地交接驗收單后,由監造監理人出具月支付證書 21 天內,買方審核無誤后支付實際到貨合同價的 95%。
(3)質量保證金
A、合同實際到貨價格的 5%作為質量保證金。
B、質量保證期滿后,買方向賣方退還質量保證金。
買方將有權從合同價款或履約保證金中扣除按照合同規定賣方應支付的違約金或賠償金。
二、交易對方情況介紹
1、基本情況:
河北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保滄干渠工程保定段初步設計已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建設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法人為河北水務集團,招標人為保定市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招標代理機構為河北省水利水電第二勘測設計研究院。
2、2012年度,公司未與該工程業主方發生類似業務。
3、公司與該工程業主方不存在任何關聯關系。
三、合同履行對公司的影響
1、合同金額占公司2012年度經審計的營業總收入的44.13%。該工程總工期計劃為16個月,2013年5月起供貨,年均合同執行金額104,231,186元,占公司2012年度經審計的營業總收入的22.07%。預計該工程的履行將對2013年度經營業績產生較好的影響。
2、該合同的簽訂不影響公司業務獨立性,公司主要業務不存在因履行該工程合同而對業主方形成依賴。
四、風險提示
1、合同履行過程遭遇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預計的因素,有可能導致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履行的風險;
2、原材料價格上漲、人工成本等其他運營成本的上升將影響該合同收益;
3、合同采取分期多次付款的方式,因此,存在不能及時收回部分合同款的風險。
特此公告
新疆國統管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編輯:李艾東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