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先宰后奏”式水泥項目幾時休?
中國水泥網對水泥行業各種違規項目相關新聞轉載一直頗為積極,一為希望通過媒體呼吁嚴格項目審批管理,保證行業有序發展;二為彰顯國家項目審批制度的嚴肅性。
近日,中國水泥網刊登了“河南鄢陵一水泥廠未批先建 國土局執法10多月無效”的消息,消息稱,河南宏信達置業有限公司在未審批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私自在張橋鄉村民居住區建水泥廠。3月26日水泥廠依然在熱火朝天的施工。據附近村民介紹,該水泥廠項目已完成90%。
新建工業項目需經環境評估、立項審批等程序,建設部門頒發施工許可證后,才能建設。文章稱在該水泥廠附近的張橋鄉政府一位姓王的領導介紹說,該項目大部分手續已經辦好或正在辦理中。很明顯,有“先上車后補票”的嫌疑,而當地政府似乎也為增加GDP,睜一只眼閉一只眼。
事實上,據鄢陵縣環保局、鄢陵縣國土資源局、鄢陵縣發改委、鄢陵縣建設局等相關部門表示,該水泥廠沒有用地手續、沒有環評手續、沒有建設許可證、沒有規劃手續等。而38號對堅決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對策措施里有明確規定,即:
強化環境監管。推進開展區域產業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區域內的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傳統煤化工、多晶硅等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必須在產業規劃環評通過后才能受理和審批。未通過環境評價審批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建設。
依法依規供地用地。對未按規定履行審批或核準手續的項目,一律不得供應土地。國土資源部門要切實負起監管責任。對未經依法批準擅自占地開工建設的,要依法從重處理;對有關責任人要追究政紀法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嚴格項目審批管理。在新的核準目錄出臺前,(水泥)產能過剩行業確有必要建設的項目,需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論證和核準。
實行問責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得強制企業投資低水平產能過剩行業。政府各有關部門及金融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依法依紀把好土地關、環保關、信貸關、產業政策關和項目審批(核準)關。要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定〉的通知》(中辦發〔2009〕25號)的有關要求,對違反國家土地、環保法律法規和信貸政策、產業政策規定,工作嚴重失職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行為要進行問責,嚴肅處理。
戒律條條,法規俱在,該水泥廠何以“霸王硬上弓”?
水泥作為國家重點調控行業,2009年國家將水泥核準權從省級政府收走,項目核準權限上收,就是為避免各地重復建設,在全國范圍內控制總量,保證行業有序發展,而目前來看,似乎并沒有阻礙一些資本投資水泥的沖動,相反有些水泥廠的建設速度還更快了。
據中國水泥網早前的報道,“先宰后奏”式的項目在云南、遼寧等均屢見不鮮,不僅加劇了產能過剩,也對當地水泥企業造成困擾。而2012年河南省實際水泥產量超過1.4億噸,過剩產能有4000-5000萬噸,去年河南水泥價格就因產能過剩和需求下滑持續走低。而違規項目的上馬無疑給行業雪上加霜,為引發市場無序競爭火上澆油。
而該文中所言“國土資源局執法十個多月未見任何成效”,不禁令人汗顏,這不僅是挑戰國家的土地監管執法權威,更深層次的是破壞國家的宏觀調控,使國家政策流于形式,成為一紙空文。
那么,已經完成90%的在建項目將何去何從?是補辦手續還是叫停拆除?希望那些所謂“對于重大項目實行特事特辦”,開通“綠色通道”,“國家限制的項目,適當變通,爭取項目開工建設”的手段可以停止了,對于問題項目,相關主管部門當排除干擾,依法嚴厲采取措施,認真處置。
編輯:張曉燁
監督:0571-85871667
投稿:news@cce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