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新建水泥項目手續齊了嗎?
本只是1條25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投產,不會太引人關注。因為是水泥行業之外投資的水泥項目,所以引人關注。
這條2500t/d熟料水泥生產線屬中煤金海洋炫昂建材公司,按其母公司金海洋能源有限公司網站展示,該項目于2006年2月28日由山西省發改委晉發改工業發[2006]111號文件正式立項,2008年10月14日由山西省發改委晉發改結構發[2008]1117號文件核準;2007年2月8日山西省國土資源廳晉國土資函[2007]55號文件對該項目用地進行土地預審批復,并取得了土地使用證(占地325.28畝);2008年7月3日山西省環保局晉環函[2008]479號文件對該項目進行了環評批復。
投產的消息稱,2月24日,項目舉行試生產啟動儀式。建設工期15個月,可年產水泥130萬噸。由此推算,項目是在2011年年底前開工建設的。
按2009年9月26日國發38號文件規定,對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開工水泥項目一律暫停建設并進行一次認真清理。確有必要建設的項目,需報國家發展改革委組織論證和核準。這樣看來,本項目似應在重新進行核準之列。
按工信部頒發的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水泥行業準入條件》規定,投資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的企業應是在國內大陸地區現有從事生產經營的水泥(熟料)企業。按此規定,本項目似需對其“準入”要有特別說明。
從項目內容看,是金海洋走循環經濟之路的重要舉措,該項目主要消化電廠和硅錳廠的廢棄物57萬噸/年,使其不出園區、不外排,化害為利、變廢為寶,實現廢棄物料的環保化、資源化和效益化。項目不錯,但項目再好,該履行的程序不應少。因此,在報道此類投產項目消息時,是否應將主管部門核準文號列明。一則證明項目的合法,二則便于社會監督。對于非從事生產經營的水泥(熟料)企業投資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是否應列上主管部門準入文件,一則彰顯行政法規的嚴肅性,二則表明有法必依,執法必嚴付之實踐的決心。
從公司網站上并未搜索到該項目后續相應核準內容,作為央企,應該在項目建設方面做出表率。從不給外界造成“燈下黑”的印象出發,只是提醒一下主管部門和企業而言。也許項目都已有合法手續,顯得多慮多言了!
編輯:王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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