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水泥企業輔助車間安全生產不能置于輔助地位
據《云南網》報道,17日玉溪市紅塔區的云南省活發集團劉總旗水泥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爆炸事故,導致兩人遇難,3人受傷。事故發生后,紅塔區召開現場會議,成立了“1·17”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下設善后處理組、事故調查組等展開工作。與此同時,區安監局現場下發了停工指令書,對發生事故的車間進行了封閉,要求企業對所存在問題進行整改(《中國水泥網》18日轉載)。
始料不及的是這次發生爆炸的地點是水泥廠的機修房,而不是水泥企業的礦山,也不是在主生產線上。機修房是水泥企業的輔助車間,承擔全廠的設備、系統檢修。車間不大,“五臟”齊全。工作有機加工、管道加工、設備維修、電氣維修等,涉及工種繁多,除車刨銑鉆外,還有鉚焊、鉗工銅工、電工、起重工等。由于隸屬水泥企業,往往檢修專業分工并不精細,不會似專業車間管理嚴密。一專多能常常也是推崇的做法。有時還會發生跨工種的違規操作,甚至跨入特殊工種操作。這種行為不僅得不到制止,且會被部分企業當作迎難而上的典型加以“放大”。而在企業開展各項安全活動時,重點也往往放在主生產線的各個工序上,機修等輔助車間容易淪落成為被遺忘的角落。
據市安監局通報,事故疑因違規操作導致,負責全廠液壓、潤滑工作的機修車間工人試壓已修好的輥壓機油缸,在保壓過程中,油缸發生意外爆炸。
從通報內容看出,輥壓機油缸(總成)從現場卸到了車間,一般情況下不可能將原系統中液壓安全溢流裝置及系統拆到車間,在檢修完成后,試壓要建立與現場工作相等同的工作條件,且試壓會高于額定工作壓力。為了試壓,還會臨時建立油缸密閉條件(如封堵器件)。機修車間設立的試壓系統的安全保障系統也有可能較為簡陋或沒有列入定期檢測范圍。也會發生技術人員放任操作工人自主決定試壓方法和措施等不正常情況。
輥壓機油缸屬于盛裝液體,承載一定壓力的密閉設備器件,維修必須嚴格按制造工廠的相關手冊進行,如不具備條件,不應該以節約費用,或者時間等不及等去鼓勵這樣的“敢干”。
雖然這次事故的原因還要等市生產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領導小組的調查結果,目前通報只是稱“事故疑因違規操作導致”。導致安全事故發生,違規操作可能是一方面原因,但企業的條件是否可以進行該操作也是應該調查清楚的。如不具備條件(包括設施、人員培訓與資格等),指令操作當屬違章指揮,在事故調查中也是不可缺少的一個方面。
這次事故也給水泥行業敲了次安全警鐘,企業的輔助車間的安全生產必須與生產線一樣重視。輔助車間工作內容的多樣和繁雜,加上容易被忽視,決定了輔助車間也可能是事故易發環節。對不具備輔助工作條件的工作內容,寧可外請、外包、外協或采取其他方式,否則存在的安全隱患,隨時會釀成安全事故。到時,不僅造成人員傷亡和遇害家庭的痛苦,而且在經濟上“揀了芝麻卻丟了西瓜”,得不償失。
編輯:張曉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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