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煤價格并軌方案迎第三輪修改 雙軌制或結束
十八大報告提出,“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稅費改革,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
記者從煤炭、電力企業獲悉,在煤炭供大于求、煤價下降的形勢下,我國即將啟動煤炭價格領域改革,完全放開煤價管制,結束價格雙軌制。
10月26日,國家發改委向山西、陜西、內蒙等重點產煤省,中煤、神華等重點煤企,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和五大電力集團等企業和部門通報煤炭價格并軌意見,部署相關工作。
根據上述人士介紹,推進電煤價格并軌改革核心內容是:一、取消重點電煤合同,不在政府層面組織煤炭訂貨會或變相訂貨會;二、煤炭價格直接并軌,不設前置條件,不設定煤炭最低價;三、推進煤電聯動,運力銜接改革。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級顧問周鳳起說:“價格雙軌制不符合經濟客觀規律,一物多價。雙軌制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應回歸商品的本來面目。雙軌制容易產生腐敗,低價買進、高價賣出。目前國內煤炭供需寬松,煤價下降是并軌的好時機。”
煤價徹底市場化:取消重點合同
煤炭價格的重大改革正在倒逼2013年煤炭產運銷銜接工作,按照上述國家發改委通報會精神,主要產煤省已提前煤炭訂貨準備工作。
11月7日,山西煤炭工業廳向各地煤炭局、各煤炭生產企業下發通知,安排2013年度全省煤源購銷合同簽訂。中國煤炭運銷協會也決定將在本月下旬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價格改革后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
目前,山西國新能源、山西統配煤炭經銷總公司等煤炭企業已經舉辦2013年煤炭重點用戶座談會,洽談訂貨合同。在此期間,山西煤炭工業廳也召開座談會,聽取電力、鋼鐵等用戶對取消重點合同、煤價并軌的意見和建議。
山西本地電力企業人士介紹:“與以往不同,訂貨合同對接會議召開的時間提前。按照傳統,座談會一般安排在12月份。此外,會議規格大大提高,煤炭企業、管理部門一把手均到場,研究重點合同取消后的執行方案。”
據記者了解,在直接取消重點電煤合同、煤價徹底并軌之前,發改委曾制定并軌方案第一稿。第一稿規定電煤基礎價格和變動價格,并為變動價格設定前置條件,并報相關部門審批后執行。
相比之下,修改后的第二稿更為徹底,煤炭價格徹底市場化,這一改革歷經十余年。
1993年,我國煤炭市場化改革取得突破,國家放開煤炭價格,由市場自主決定。為保證電價穩定和電煤供應,1996年開始國家對電煤采取指導價格。
2002年起,國家停止發布電煤政府指導價格,但在每年的煤炭訂貨會上仍會發布一個參考性的協調價格。2005年,政府正式宣布不再對電煤價格調控。2009年,發改委決定終止了一年一度的煤炭訂貨會,取而代之為網絡匯總。
配套改革待續
取消重點電煤合同后,煤價如何簽訂?可否對電價做配套改革?鐵路運力又將怎么配置?這是接下來的問題。
根據業內人士介紹,煤炭企業與用戶簽訂合同方式不同,有的簽訂年度價格,有的則隨行就市。內蒙古當地大型煤企的設想是,合同煤價與環渤海動力煤價格掛鉤,并簽訂條款,市場煤價在一定漲幅后提高合同價格。
目前,國內煤價處于低位,煤價大幅提高后合同怎么執行?這正是電力企業的最大顧慮。電力行業代表中電聯提出,電煤價格并軌要以深化電價改革為先導,完善煤電聯動政策。
中電聯建議,“應清晰明確煤電聯動的觸發啟動點,取消燃煤電廠自行消化30%的煤價上漲因素政策,在電煤價格漲幅超過一定幅度的情況下同步實行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聯動。”
上述五大電力企業人士說:“在并軌方案第二稿中,也提到推進煤電聯動。但通報會上透露的信息是,先實行并軌,電價改革工程復雜,暫時放下。換句話說,如果煤價大幅上漲,電力企業壓力提高,國家將考慮提高價格。”
國家發改委歷年煤炭產運銷銜接會的一個重要工作是,為煤炭企業配置鐵路運力,并以鐵路運力作為約束重點電煤合同執行的指標。重點合同取消后,煤炭運力該怎么銜接?
中電聯的意見是,將所有電煤重點合同轉為中長期合同,大部分市場煤合同轉為中長期合同,其電煤運輸全部列入國家重點運輸計劃且將運力主要配置給發電集團,鐵路部門優先調度安排電煤運輸。
在發改委通報會上,電力企業的訴求是,鐵路運力作為公共資源,不能全部配給煤炭,應該向發電企業優先安排,或者均衡配置給煤電雙方。“煤炭企業不能壟斷了資源,還占有了運力。”
上述五大電力人士說:“并軌方案第三稿可能補充運力配套方案,可能按照2012年運量銜接運力。由煤炭企業與鐵道部單獨簽訂運力合同,鐵道部綜合考慮產能情況、往年發運情況、各戶對鐵路的支持情況等確定運能。”
編輯:易洪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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