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間青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成效顯著
為確保完成“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任務,2008年以來,針對高耗能產業集中度低,“小、散、亂”的現象比較突出等問題,青海省通過采取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和獎補措施,加快高耗能產業結構調整,推進產業轉型升級,使節能降耗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十一五’以來,青海省把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產業升級作為節能降耗的主要手段,‘十一五’前四年共淘汰鐵合金46.9萬噸,電解鋁16.5萬噸,水泥385.8萬噸,碳化硅21萬噸,電石5.3萬噸。”青海省經濟委員會行業處處長沙生明說,在“十一五”的前四年,青海全省單位GDP能耗累計下降了12.5%,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累計下降了14.6%。
據介紹,“十一五”期間,青海每年都對全年的目標任務進行認真測算,并層層分解任務、簽訂目標責任書,先后制定了十多個政策、法規和地方標準等規范性文件,從多個層面想方設法推進節能降耗。僅省級財政預算安排支持節能技術改造的獎勵資金就達1.91億元,同時爭取國家資金1.32億元,先后組織實施了節能、節水和資源綜合利用技改項目,累計實現節能量120萬噸標煤,節水1100萬噸,資源綜合利用固體廢棄物70萬噸。
“青海在2008年制定的淘汰落后產能標準和時間限制均遠高于今年國家出臺的《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通知》,這足以說明青海省淘汰落后產能起步比較早、力度比較大。”沙生明說,尤其今年以來,按照《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淘汰落后產能工作的意見》,青海確定了提前淘汰落后產能計劃,截至目前已淘汰(關停、置換)落后產能鋼鐵20萬噸、電解鋁5萬噸、水泥105萬噸、鐵合金7.7萬噸、電石及碳化硅2.6萬噸。
沙生明說,今年最后三個月,青海將繼續對高耗能企業逐戶排查甄別,對屬于淘汰范圍的落后產能,堅決予以關停,同時將加強對已淘汰落后產能的“后管理”,配合電力部門采取停電、限電等措施,防止死灰復燃。目前,青海省政府已派出多個工作組,全面檢查全省重點地區工業節能降耗情況,對落后產能淘汰關停、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設備及生產工藝超限額用能等情況進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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