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或關閉限期治理不達標超能耗單位
對超限額標準用能的單位實施懲罰性電價,不是隨便說說的,而要建章立制動真格。記者18日從浙江省政府公布的通知中發現,對超能耗單位不再是多交電費這么簡單了,限期治理不達標的將被停業或關閉。
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單位GDP能耗完成不足1%。而據測算,今年必須完成3.2%的降幅,才能完成國家“十一五”下達的目標任務。
浙江省省長呂祖善簽署公布的《超限額標準用能電價加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指出,從今年10月1日起,凡是能耗超過限額標準1倍以內的,電價加價標準由省物價局會同電監會浙江監管辦確定;超過限額標準1倍以上的,比照淘汰類電價加價標準執行。
超限額標準用能電價加價費按照單位產品實際消耗能源量(電量)與限額標準的差額,分別乘以核算期內合格產品產量、加價標準計算。收費周期每半年一次。浙江省政府要求,相關部門執收時不得擅自減免,也不得擅自加價。
這一辦法明確規定,各級政府管理節能工作的部門要會同質監部門責令超限額標準用能單位限期進行治理。在規定期限內不治理或治理后能耗標準仍不達標的,按規定權限責令其停業整頓或關閉。
據浙江省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副主任凌云介紹,今年上半年全社會用電同比增長20.6%,導致單位GDP電耗同比上升8.0%,省轄11市單位GDP電耗全部上升。
“目前節能任務核心就是限制高能耗企業的用電,控制過快增長的電耗。”凌云表示,尤其要堅決壓縮限制非金屬礦物制品業、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石油加工煉焦及核燃料加工業、紡織業和造紙及紙制品業等八大類高耗能行業企業的用電。(來源:新華網浙江頻道)云南省5個行業落后產能提前30天關停據媒體報道,截至8月31日,云南省鉛冶煉、造紙、煉鋼、鋅冶煉、電石5個行業落后產能已全部關停,距離“全省落后產能9月30日前全部關停”的目標提前了30天。
其中,鉛冶煉公告淘汰7萬噸,涉及2戶企業;造紙公告淘汰1萬噸,涉及1戶企業;煉鋼公告淘汰15萬噸,涉及1戶企業;鋅冶煉公告淘汰15萬噸,涉及1戶企業;電石公告淘汰1.25萬噸,涉及1戶企業。上述5個行業涉及曲靖、文山、大理、麗江、昭通5個州(市)的6戶企業25.05萬噸落后產能。其余5個行業的關停工作正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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