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池州海螺水泥危險廢物跨省轉移許可意見發布!
6月29日,安徽省生態環境廳發布了關于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兩家單位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許可意見。
許可意見全文如下:
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應流集團霍山鑄造有限公司:
你們上報的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申請材料收悉。根據申請材料及《廣西壯族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關于同意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業危險廢物跨省轉移的函》(桂環函[2023]849號),經研究,現提出許可意見如下:
一、原則同意安徽池州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將產生的廢催化劑(HW50,772-007-50)370噸,轉移至廣西海螺環境科技有限公司進行綜合利用,轉移有效期至2023年12月13日。
二、原則同意安徽應流集團霍山鑄造有限公司將產生的廢膠片(HW16,900-019-16)25噸,轉移至廣西偉康環??萍加邢薰具M行綜合利用,轉移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三、你們在轉移過程中須嚴格遵守《危險廢物轉移管理辦法》,按照批復的轉移種類、數量和時限進行轉移,轉移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聯單制度,在轉移危險廢物前3日內應當向所在地市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同時將預期到達時間及路線報告接受地生態環境部門。
四、池州市、六安市生態環境局分別負責轄區單位危險廢物轉移的監督管理,加強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的管理,發現轉移過程存在違法行為要及時查處并報告我廳。
2023年6月27日
編輯:周程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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