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陽東方完成整改,水泥熟料產能不再用于產能置換
2月15日,江蘇省工信廳發布《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公示》,《公示》中顯示,《江蘇省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明確的第八項整改事項已整改完成。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現將該問題整改完成情況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項:水泥產能置換政策執行不嚴。國家《水泥玻璃行業產能置換實施辦法》規定,確因當地發展規劃調整導致生產裝置遷建的,可不制定產能置換方案,但不得新增產能。常州溧陽市東方水泥有限公司因經營原因于2017年停業關閉,相關生產許可證于2018年過期。但溧陽市工業和信息化局2021年上報不實材料,稱該企業因規劃調整而停產搬遷,符合遷建條件,計劃異地新建水泥熟料生產線。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審核把關不嚴,同意遷建方案并發布公告。
二、責任單位:江蘇常州市委、市政府,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三、驗收單位: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四、整改目標:溧陽東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產能不再用于產能置換。嚴格執行水泥行業產能置換政策。
五、整改時限:2022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撤銷溧陽市前峰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生產線產能置換方案,并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網站公告。溧陽東方水泥有限公司水泥熟料產能不再用于有關產能置換項目的退出產能來源。
(二)溧陽市前峰水泥有限公司重新制定項目產能置換方案,產能置換未落實到位前,項目不得開工建設。
(三)開展全省建材行業產能自查自糾專項行動,對近五年來已公告的所有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生產線產能置換項目“回頭看”,逐一梳排、舉一反三抓整改,發現問題堅決整改到位。
(四)完善工作程序,所有涉及企業產能置換、關停并轉等事項,一律開展現場審核,確保不再發生此類情況。
七、整改完成情況:
(一)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于2022年4月19日發布了《關于撤銷溧陽市前峰水泥有限公司搬遷建設水泥熟料生產線方案的公告》(蘇工信材料﹝2022﹞176號),對2021年8月5日公告的溧陽市前峰水泥有限公司搬遷建設水泥熟料生產線方案予以撤銷,并在廳網站及時進行了公告。
(二)溧陽市前峰水泥有限公司未重新制定產能置換方案,搬遷建設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未辦理報批相關手續,未進行前期任何建設,且承諾不再啟動“2021年8月5日省工信廳公告的搬遷建設水泥熟料生產線”項目建設。
(三)溧陽東方水泥有限公司(產能退出企業)已停業關閉,廠房、設備已全部拆除,水泥熟料產能不再用于任何產能置換項目的退出產能來源。
(四)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對五年來已公告的7個水泥熟料、2個平板玻璃產能置換項目進行自查自糾“回頭看”,同時將在今后的產能置換工作中嚴格執行水泥行業產能置換政策,對所有產能置換項目進行現場審核,確保不發生類似問題。
對照《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貫徹落實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報告整改方案的通知》(蘇辦廳字﹝2022﹞63號)要求,該項整改任務已按期完成整改目標。
編輯:李佳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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