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德全汪清水泥抵免所得稅96萬
日前,吉林德全水泥集團汪清有限責任公司成為吉林省延邊州首個享受“三項設備”抵免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企業,經過稅務人員認定,抵免2009年企業所得稅96萬元。
自2007年起,吉林德全水泥集團汪清有限責任公司根據國家水泥產業結構調整和保護環境的要求淘汰了能耗高、污染大的立窯生產線,投資4.66億元擴建了一條日產5000噸新型干法回轉窯(帶余熱發電)水泥熟料生產線,并于2009年6月順利投產。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34條和財稅〔2008〕48號文件規定,在企業申報的4000多萬元申請抵免的設備中,符合環境保護、節能節水、安全生產專用設備的有袋收塵器、空氣壓縮機和3臺高壓電機,共計960萬元,按照稅收政策規定,允許企業按照購進設備價稅合計的10%抵減當年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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