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違規使用袋裝水泥每噸擬罰300元
城區建設項目須用散裝水泥、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違規使用袋裝水泥每噸罰300元……這是5日公布的《南昌市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管理條例(修改稿)》(以下簡稱《條例》)征求意見稿所明確要求的。
該《條例》還提出:東湖區、西湖區、青云譜區、青山湖區、灣里區招賢鎮和太平鎮、南昌經濟技術開發區、南昌高新區、紅谷灘新區的工程建設項目,應當使用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預拌混凝土和預拌砂漿,禁止現場攪拌混凝土和砂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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