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 多方爭議落后產能淘汰標準
淘汰落后產能一直是近年來水泥行業結構調整的主要著力點。工信部原材料司建材處處長呂桂新在3月31日召開的2010年中國水泥協會理事大會暨行業形勢報告會上透露,從2006年到2009年底,水泥行業已經淘汰落后產能2.4億噸,估計2010年被淘汰的落后產能又將超過5000萬噸。十一五期間淘汰掉的落后水泥產能將達到3億噸,這遠遠超出了2.5億噸的淘汰目標。
不能“一刀切”
然而,“落后產能”這一概念自其誕生之日起就存在著諸多分歧。針對通行的將非新型干法的水泥生產工藝——機立窯、濕法窯等——一刀切地劃歸“落后產能”的做法,水泥屆老前輩周沛教授在訪問中國水泥網北京新聞總部的時候曾明確地表達了她的反對意見:“按照窯型來判斷水泥生產工藝先進與否是不對的。(判斷先進與落后)最主要的標準應該是能耗、環保指標。”
“有的機立窯通過改造可以達到、甚至超過部分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的指標。為什么要淘汰呢?” 周沛說,“我們應該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看這個問題,立窯企業養活著很大一批人,如果全部淘汰了,這些工人怎么辦呢?”
小于1500tpd的新型該法生產線也該淘汰
與周沛對立窯水泥的溫和態度相比,發改委產業協調司劉明處長就強硬的多了。不僅如此,他的的“落后產能”概念包含的內容也更多了。
劉明在2010年中國水泥協會理事大會表示,落后水泥產能包括兩部分:一部分是落后的生產工藝;另一部分是“所謂的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它們規模不大,環保、能效指標都很差。”可以看出,這一“落后產能”概念的標準既包括了窯型,又包括了能耗指標:以窯型標準把機立窯等水泥生產工藝劃為落后產能;以能效等指標將不上規模的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也劃為落后產能。
劉明給出的判定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是先進還是落后的標準是1500t/d。“全國大約有300條規模小于1500噸的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如果將它們全部淘汰,將騰出大約1億噸的產能空間。”
落后產能沒有5億噸
另有工信部相關人士,表達了更為折中的觀點:既反對將對機立窯一刀切地全部劃為應予淘汰的落后產能,同時也建議將不上規模的新型干法列為落后產能。該人士表示,38號文中所說的“三年內將5億噸落后產能全部淘汰”,這一說法值得商榷。
首先,38號文中"5億噸"的數據是2008年的統計。2009年,水泥行業已經淘汰了將近1億噸落后產能。其次,對于“堅決予以淘汰的落后產能”這一概念需要重新定義:根據國家政策,直徑小于3米的機立窯應該堅決淘汰;直徑大于3米的立窯在經濟極不發達、沒有條件上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的某些西部偏遠地區可以給予存在;有些能效指標、環保指標都不合格、規模不大的新型干法水泥生產線也應劃到淘汰之列。
“如果照這種方法來計算,我國三年內應予淘汰的落后水泥產能根本不是5億噸。”該人士表示,“按照我們的估算,應該在3億噸以內。”
如何對待JT窯
工信部原材料司處長呂桂新在中國水泥協會理事大會上明確表示:立窯水泥是落后產能。
關于前幾年在行業內掀起軒然大波的"JT"窯問題,他表示,去年在南京的一個座談會上,參會的政府部門領導以及行業相關人士已經就對待JT窯的原則達成共識:東部地區嚴格禁止,中部地區嚴格限制,西部地區可以適當保留。
呂桂新提醒行業人士,應該提高警惕,防止對文件的理解的偏差,避免一哄而上導致落后產能的卷土重來。
呂桂新處長還透露,工信部近日將召集有關專家商討如何貫徹落實國家淘汰落后產能的政策,或許不久的將來將出臺更詳細的淘汰落后產能的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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