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混凝土拌合站已經營3年多未經環保驗收 被限期整改后繼續大量生產
據海南日報公開報道,11月22日,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我(海南)省轉交第一批環境信訪交辦件21件。
從報道內容來看,在首批移交的21件環境信訪交辦件中,從污染類型來看,主要涉及水、大氣、生態、噪聲、海洋等污染類型,其中涉及大氣污染方面的群眾信訪舉報件最多。其中,海口市有3件。不知道這3件舉報中,是否包括位于海口甲子鎮龍殿村附近的一家大型混凝土拌合站?
海口甲子鎮龍殿村附近的大型混凝土拌合站
筆者從有關渠道了解到,位于海口市甲子鎮瓊星村委會龍殿村的商品混凝土拌合站于2020年3月投入使用,至今已經3年多了。然而,該拌合站至今沒有辦理環保驗收手續。
經詢問海口市生態環境局得到的答復稱:經核實,該點(海口市甲子鎮瓊星村委會龍殿村的商品混凝土拌合站),為瓊山區甲子鎮文臨高速甲子服務區原中鐵十五局國道G360公路WLTJ 04標項目經理部拌和站,經工作人員現場檢查,拌合站負責人未能提供相關環評手續。針對該點涉嫌存在的違法行為,我局已于2023年8月21日將相關線索及現場照片移交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請求依法進行查處。感謝市民對環保工作的支持。
今年11月7日,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經調查發現,前述拌合站在文臨高速甲子服務區修建時為原中鐵十五局國道G360公路WLTJ 04標項目經理部自用拌和站。項目結束后,拌合站被轉賣給了海南禹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今年10月17日,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分別向海南禹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和公司總經理黃昌興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海綜環罰告字〔2023〕104 號)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海綜環罰告字〔2023〕106 號)。告知對方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對方有權申請聽證或進行陳述和申辯。不過,該公司及黃昌興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提出聽證申請或陳述和申辯意見。
11月7日,海口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向海南禹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黃昌興分別作出24萬元和6.1萬元的罰款,并限期3個月內整改。
海口甲子鎮龍殿村附近的大型混凝土拌合站正在生產運營中
不過,至今為止,被處罰公司和公司負責人既不交罰款,更沒有積極進行整改。且繼續公開大量生產,混凝土拌合站周邊道路由于被大量重型車輛碾壓坑坑洼洼,有的路上塵土飛揚,有的路面則是污水橫流。
海口甲子鎮瓊星村委會龍殿的大型混凝土拌合站周邊道路現狀
海口甲子鎮瓊星村委會龍殿的大型混凝土拌合站周邊道路現狀
海口甲子鎮龍殿村附近的大型混凝土拌合站
中央第三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進駐海作南了,這個拌合站還能囂張多久?我們拭目以待。
海口甲子鎮瓊星村委會龍殿的大型混凝土拌合站,門口標識雖已脫落,仍隱約可見中鐵十五局集團有限公司字樣
編輯: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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