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一水泥廠礦山存在事故隱患受行政處罰
2022年3月25日,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發布了對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處罰公示,該水泥廠龍洞石灰石礦存在事故隱患,并且未及時發現并消除。
攀枝花市西區應急管理局關于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未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等違法案行政處罰公示
2022年3月1日,攀枝花市西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進行安全檢查,發現該公司龍洞石灰石礦存在以下問題:
1、+1658m生產臺階存在傘檐、危石,臺階坡面角大于設計65°。
2、+1572m平臺運輸道路的彎道、遠離山體側部分路段未設置護欄、擋車墻等安全設施。
3、+1572m平臺運輸道路的彎道、遠離山體側部分路段未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礦山主運輸道路無限速標識; 礦山平臺未設平臺標高牌,平臺臨邊無警戒線。
4、礦山開采境界內缺失相關安全警示告知。
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第九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對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處人民幣肆萬伍仟元的罰款。
2022年3月24日,攀枝花市應急管理局向四川金沙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現予公示。
2022年3月25日
編輯:余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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