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萬億投環保 節能減排“分羹”2100億
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3月6日上午10時舉行記者會。會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平詳解中央政府4萬億投資計劃,其中用于節能減排、生態工程上的投資約為2100億。
“4萬億”成兩會關注熱點年度投資安排還需人大審批
2008年11月,為應對突如其來的金融危機,中央政府出臺4萬億“救市”計劃。由于數目之大、來勢之洶,4萬億瞬時“走紅”,成為各行各業關注的明星數字。而在今年召開的“兩會”上,4萬億仍為大家探討的熱點。
4萬億如何分配?巨額投資最終又會不會走入重復建設的怪圈呢?
政協委員楊瀾也表示十分關注4萬億投入與產出的性價比,以及在4萬億分配過程中的公正性和反腐敗問題。
3月6日,在十一屆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的記者會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張平詳說明了4萬億投資在擴大內需中的重大作用,并對4萬億的分配格局進行了解析。
4萬億投資戰略為:民生工程,主要為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林區、墾區、煤礦棚戶區改造,大體總的規模是4000億左右;農村民生工程包括農村安全飲水、農村電網改造、農村道路建設、農村沼氣建設、農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大體上是3700億;基礎設施的建設,鐵路、公路、機場、水利等等,大體上是15000億;教育、衛生、文化、計劃生育等社會事業方面,大體上是1500億;節能減排、生態工程大體上是2100億;調整結構和技術改造,大體上是3700億左右;以及汶川大地震重點災區的災后恢復重建的10000億。
張平介紹,這4萬億的構成實際上是一個安排的過程,根據形勢發展的變化,也會有一些變化。同時,張平也糾正了一些人的認識誤區:“4萬億不都是中央政府出,有一些還需要地方來承擔,有一些還可以吸收社會投資,包括企業的投資和民間的投資。中央政府的投資是11800億。”11800億是從2008年第四季度到2010年底中央承擔的總投資數額,對于具體年度的投資數目和項目安排,張平表示,還需經過全國人大的審議批準。
“4萬億”搭配地方債券將加速環境基礎設施建設
節能減排、生態工程投資2100億,而3700億農村民生工程中的農村安全飲水,以及15000億基礎設施建設中的水利,也均與環境行業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由此可見,環保行業已大分“4萬億”蛋糕,環境領域加速發展已安裝好資金的加速馬達。
3月5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向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時也已明確指出,國務院同意地方發行2000億元債券,由財政部代理發行,列入省級預算管理。
清華大學水業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濤認為,地方債券的發行也將促進地方環保行業的發展。“環保行業需要地方債券的出現!”傅濤說,“對于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地方政府是投資的責任主體,長期以來,地方政府受縛于沒有投資工具,抑制了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給地方政府一個穩定合法的融資出口,對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意義重大。”
“兩個明確”“兩個嚴格”力保“4萬億”投資不會重復建設
張平用“兩個明確”、“兩個嚴格”來保證4萬億投資不會出現重復建設。
“兩個明確”,首先是明確投資方向。張平說,中央的指導思想是非常明確的,不搞一般性的加工工業,不搞重復建設,重點就是民生工程,就是農業,就是基礎設施,就是社會事業,就是節能環保,就是技術進步;第二是明確責任。地方的項目,地方政府是責任主體;中央的項目,中央的部門和中央企業是責任主體。所以在安排的過程中,一定要執行中央的決策部署。
“兩個嚴格”即嚴格審查和嚴格監管。嚴格審查就是要按照規劃、按照產業政策、按照準入標準來審定這些項目。同時,還有財政部門的審查,還有信貸部門的審查,還有土地部門的審查,還有環保部門的審查;嚴格監管,即對這些資金的使用,對這些項目的安排,一定要加強監管。除了要求各個相關的部門監管之外,為落實中央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政策,中央成立了24個檢查組。整個落實擴大內需、保持經濟平穩較快增長的政策過程中,檢查組要長住在地方,對中央負責。
張平表示,通過這樣一系列的舉措,將保證投資的安全、合理、有效的使用,避免重復建設,避免“兩高一資”,避免這些資金被截留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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