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保水泥質量有了新的依據
實施了30多年的三個行業規章規范了水泥生產企業質量控制、質量管理工作,化驗室應具備的條件和檢驗儀器設備以及各類水泥企業與各級質檢中心進行檢驗驗證對比的要求。各級管理部門、生產許可證發放和質量認證等機構都以此作為開展工作的重要依據。
這三個水泥行業規章是1996年原國家建材局組織修訂和頒布的,其實施對保證和提高水泥質量起了重要作用。但隨著水泥生產工藝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質量控制方法的改進以及許多試驗方法標準的修訂,試驗條件、儀器設備的變更,特別是水泥膠砂強度檢驗方法與國際接軌,因此有必要對三個規章再次進行修訂。
2000年,原國家建材局提出并安排了規程修訂的有關工作。機構改革后,國家經貿委行業規劃司承擔行業標準、規章、規范制訂的政府職能,將以上三個行業規章的修訂工作列為司內一項重要工作,并委托中國建材工業協會負責此次修改的組織工作。中國建材工業協會標準質量部組織國家水泥質檢中心等有關單位,在廣泛征求各省、區、市建材行業主管部門、協會,以及各類型水泥企業及專家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審議稿,并在全國水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于2001年10月召開的年會上,對該稿進行了認真的討論,提出了修改意見和建議。之后,中國建材工業協會又組織國家水泥質檢中心、中國建材研究院水泥科學與新型建筑材料研究所,以及部分水泥企業的專家逐條對三個規章進行了反復分析研究,形成了報批稿。經國家經貿委審查、批準,于2002年1月14日發布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二○○二年第1號)。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規章要求,國家經貿委行業規劃司業已發出通知,要求在行業內大力開展宣貫工作。中國建材工業協會負責全國統一宣貫教材的編寫組織工作,并負責為省級建材行業主管部門培訓宣貫骨干人員;全國水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承擔統一宣貫教材的編寫,并協助建材工業協會和各級地方建材主管部門做好人員培訓等工作;各地建材行業主管部門(或其認定的省級水泥協會等負責具體工作的中介組織)負責地方水泥質檢站和水泥企業的宣貫工作。通知強調,各級宣貫需按統一教材進行,宣講人員必須經過上一級組織的培訓。中國建材工業協會要抓緊布置這項工作,各地建材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做好有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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