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統籌協調災后農房重建建材供應保障工作
成都市統籌協調全市災后農房重建建材供應保障工作,明確了市級有關部門和相關區(市)縣的職責分工,確定了農房重建建材保障的指導思想、目標、方式、措施和工作機制,狠抓落實,有效推動了農房重建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是抓好建材企業生產,充分發揮生產能力。第一,加大協調力度,優先保障重點建材企業的電力、煤炭、天然氣供應,協調金融機構加大對建材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力度;第二,優先向建材企業重點傾斜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的資金;第三,制定災后重建地方產品配套的政策意見,將鋼材、水泥、玻璃等建材納入災后重建地方產品推薦目錄,鼓勵本地建材企業在本市范圍內就近銷售。
二是推進新上建材項目,盡快實現投產達產。對水泥、鋼材、新型頁巖燒結制品、免燒磚等在建、新建的建材項目,實行重大事項“一事一議”,專題協調,加快推進建材項目建設。
三是建立供需平臺,多渠道組織建材貨源。積極搭建災后重建建材供需平臺,組織攀鋼集團成都鋼鐵有限公司、都江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分別與上海市、福建省對口支援前線指揮部、都江堰市政府、崇州市政府、彭州市政府、大邑縣政府等及相應公司簽訂了《成都市災后重建鋼材(水泥)供需協議書》。市經委分別與外省建材公司簽訂《成都市災后重建建材供需合作協議書》。此外,20戶市內外建材企業承諾重點保障災后重建建材物資供應。
四是建立重建建材特供體系。建立完善從市級到鄉鎮(街道)的農房重建建材特供體系,明確了特供范圍、特供對象,特供保障,制定了特供保障流程,包括需求收集流程、審核購買流程,還確定了特供價格保障、特供監督管理的系列措施,并指定一家平臺公司具體負責特供建材采購和供應工作。
五是制定建材價格監管措施。第一,對該市的生產鋼材、水泥、玻璃、木材、砂石、磚瓦等建材出廠價、銷售價水平,一律按2008年5月31日的當地市場價格進行控制,其中鋼材、水泥、玻璃的特供出廠價格及時在價格信息網上公示;第二,對在該市銷售的外地建材銷售價格,均實行差價率控制,差價率不得超過2008年5月31日的差價率水平,對企業上調價格必須按照程序報物價部門審批。
六是建立特供物資運輸“綠色通道”。認真落實《關于免收地震災區農房重建建材特供產品運輸車輛公路通行費實施細則》的具體要求,有效降低了農戶購買建材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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