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泥等634家高耗能企業度電加價0.172元
據悉,5月16日,浙江省發改委、浙江省能源局公開征求《省發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關于調整高耗能企業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
通知指出,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關于“高耗能企業市場化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的規定,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起草了《關于調整高耗能企業電價的通知》,擬適當提高高耗能企業電價,合理疏導天然氣發電、需求側響應等電價矛盾。對5大類17小類(氮肥制造、磷肥制造暫不納入)高耗能企業執行電價加價。
據統計,此次加價共涉及高耗能企業634家。按預計2022年7—12月用電量157億千瓦時測算,從7月1日起執行,高耗能企業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172元,執行至2022年12月31日。
原文如下:
關于公開征求《省發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關于調整高耗能企業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文件精神,合理疏導天然氣發電等電價矛盾,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起草了《關于調整高耗能企業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2年5月16日至6月15日。如有修改意見建議,請以信函、電子郵件或傳真方式反饋至省能源局。
聯系人:楊淑明,電話:0571-87050351(傳真同號);
汪文輝,電話:0571-87056811;
郵箱:yangsm.fgw@zj.gov.cn。
為方便聯系,反饋意見時敬請備注單位、姓名、聯系方式等信息。
附件:1.省發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關于調整高耗能企業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2.起草說明
浙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江省能源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附件1 省發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關于調整高耗能企業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附件2 起草說明】
附件:
【附件1 省發展改革委 省能源局關于調整高耗能企業電價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附件2 起草說明】
編輯:張寅秋
監督:0571-8587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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