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環節煤炭價格均應在合理區間內—煤炭價格調控監管政策系列解讀之三
近期,國家和地方有關文件明確了港口、出礦環節煤炭(國產動力煤,下同)價格合理區間。對于港口、出礦環節以外,在車板、到廠等環節銷售的煤炭,扣除流通環節合理費用后,折算的出礦價、港口價也應在合理區間內。
例如,山西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合理區間上限為每噸570元,當地某煤礦與電廠簽訂的一份中長期合同中,約定到電廠交貨,到廠價格為每噸800元,如煤礦到電廠的合理流通費用為每噸200元,扣除合理流通費用后折算的出礦價格為每噸600元,超出合理區間上限,存在涉嫌哄抬價格行為;若約定的到廠價格為每噸750元,扣除合理流通費用后折算的出礦價格為每噸550元,則在合理區間范圍內。
編輯:梁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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