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設置有限空間警示標識,安徽一食品企業被罰
8月31日,應急管理部公布安全生產舉報典型案例。其中2022年3月,安徽省應急管理廳接到群眾實名舉報,反映合肥市一食品企業污水處理池未設置有限空間警示標識。按相關程序,合肥市應急管理局對舉報內容予以核查。經查,該企業2處污水處理池屬有限空間,池面僅用移動泡沫板遮蓋,未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無法提醒人們注意該場所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對有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造成威脅。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法人員對該企業未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行為,責令其立即整改,并予以行政罰款。
舉報人及時發現并舉報生產經營單位違法違規作業行為,為及時消除事故隱患作出了貢獻,安徽省應急管理廳按規定予以獎勵人民幣5000元。
編輯:孫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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