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行動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行動方案的通知
瓊發改產業〔2022〕337號
省直各有關部門,各市、縣、自治縣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印發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發改產業〔2022〕273號)精神,穩定我省工業經濟運行,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制定本方案。
一、加大財政稅費減免力度
1.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新購置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其中,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器具,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余50%按規定在剩余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企業選擇適用上述政策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彌補,享受其他延長虧損結轉年限政策的企業可按現行規定執行。中小微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符合以下條件的企業:(一)信息傳輸業、建筑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二)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三)其他行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省稅務局負責)
2.延長階段性稅費緩繳政策,繼續延緩繳納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和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支持制造業中小微企業發展。(省稅務局負責)
3.經省政府同意明確“六稅兩費”減征幅度,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省稅務局、省財政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4.降低企業社保負擔,階段性降低用人單位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續實施1年至2023年4月30日。從2022年4月1日起,將全省各類建筑、鐵路、公路等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參加工傷保險的繳費費率統一調整為項目工程合同(含追加合同款)總造價的0.65‰。(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社保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
5.出臺鼓勵使用新能源汽車若干措施,保持2022年對新能源汽車推廣的財政支持力度不減。繼續實施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補貼、新能源汽車車船稅減免優惠政策。(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大對工業企業融資支持力度
6.落實利率市場化改革措施,持續深入推進LPR改革,引導轄內金融機構鞏固實際貸款利率下降成果,繼續向實體經濟合理讓利。推動大型國有銀行加大制造業信用貸款、中長期貸款投放力度,強化對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等重點領域的資金支持,進一步提高制造業金融服務質效。(人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銀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7.引導地方法人銀行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按普惠小微貸款余額增量的1%提供激勵資金。引導金融機構用好再貸款、再貼現等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加大對小微、民營企業的金融支持力度。(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負責)
8.鼓勵轄內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用好碳減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潔能源高效利用專項再貸款,加大對清潔能源、節能環保、碳減排技術等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持力度,做好對煤電等火力發電行業的信貸支持。(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負責)
三、做好原材料保供穩價
9.結合我省高能耗行業環保政策情況、能效水平情況,整合高耗能行業的差別電價、階梯電價、懲罰性電價等差別化電價政策,建立統一的高耗能行業階梯電價制度。(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10.強化砂石采礦權管理,推進綠色礦山建設,推動定安九定嶺、三亞大出水等礦山按照綠色礦山標準建設投產。加快文昌鋪前海域海砂出讓。(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負責)
11.引導轄區大宗商品期貨經營機構發揮自身專業優勢,加強與實體企業聯系,依法合規開展期貨交易相關業務,更好服務于現貨市場需求。(海南證監局負責)
四、擴大精準有效投資
12.出臺《海南省風電裝備產業發展規劃(2022-2025年)》。推進東方明陽海洋裝備制造、洋浦申能電氣零碳能源產業重點項目建設。推動洋浦海上風電產業園(大唐東方電氣)項目落地開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13.鼓勵市縣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推動符合條件的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盡快開工建設,爭取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50萬千瓦,推動海上風電示范項目2022年內開工建設。推動洋浦熱電聯產、海口氣電項目盡快投產,項目配套輸電線路按要求建設投產。(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14.在煉油、乙烯、水泥、平板玻璃、化肥等行業重點領域和數據中心組織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對標國內外生產企業先進能效水平,實現整體升級。研究制定出臺《海南省綠色工廠標準體系》。指導洋浦、東方等園區策劃形成一批節能技改項目。組織企業申報工信部重點用能行業能效“領跑者”企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加快培育石化新材料、醫藥等制造業集群。加快海南煉化百萬噸乙烯、中海油精細化工二期(丙烯腈裝置)、中科啟程生物降解塑料(PBAT)、華盛聚碳酸酯等項目建設和投產,補齊石化產業鏈短板,推動產業鏈向下游向高端延伸。完善和實施生物醫藥研發券政策,落實《加快海南省生物醫藥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2-2025年)》。落實《專精特新中小企業“雛鷹行動”方案》,加大“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培育力度。(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16.實施信息基礎設施提質升級三年專項行動,加快推進光纖寬帶和5G“雙千兆”網絡建設,總體實現全省城區室外連續覆蓋,重點加強產業園區和5G應用項目區域覆蓋質量。積極推動國際數據中心試點建設,探索發展國際數據產業。(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
17.加強我省基礎設施領域REITs政策推介、專題培訓、項目遴選等,積極遴選我省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信托基金(REITs)試點項目爭取推動我省首單基礎設施REITs成功上市發行。(省發展改革委、海南證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18.鼓勵轄內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積極開展貿易外匯收支便利化試點,進一步滿足市場主體更高水平的便利化訴求,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涉外經濟高質量發展。鼓勵轄內具備跨境金融服務能力的全國性銀行分支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大對傳統外貿企業、跨境電商和物流企業等建設和使用海外倉的金融支持。(人行海口中心支行負責)
19.穩步拓展集裝箱班輪航線,擴大航線覆蓋范圍。鼓勵企業增開境外貨運航線,支持全貨機航線及貨郵集貨業務發展。加強對海運市場相關主體收費行為的監管。(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發控〔省機場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
20.積極爭取進一步擴大我省制造業外商投資鼓勵類條目,優化我省工業產業結構。推進內外資公平競爭,確保海南自貿港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之外內外資統一的市場準入標準。(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五、強化用地、用能和環境政策支撐
21.分級分類保障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林地定額指標,保障重大項目土地供應。深化“標準地”改革,在產業園區探索推進項目“簽約即拿地”“拿地即開工”。用活產業項目差別化用地供地模式,落實落細混合用地、先租后讓、彈性年期等用地政策。(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負責)
22.落實國家“十四五”能耗雙控政策調整措施,結合我省經濟發展的實際,優化考核頻次,增加總量彈性,積極支持企業合理用能。積極爭取國家重大項目能耗單列。(省發展改革委負責)
23.指導市縣編制污染天氣分級響應預案,高標準落實市縣污染天氣分級響應機制,優化污染天氣預警啟動標準,精準合理實施企業生產調控措施。對海上風電開發、農光互補等項目建設,加快規劃環評和項目環評進度,保障盡快開工建設。(省生態環境廳負責)
六、保障措施
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要加強統籌協調,做好重點產業園區和重點工業企業運行情況調度監測;加大協調推動有關政策出臺、執行落實工作力度,落實好《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財政措施的通知》(瓊府辦〔2021〕65號),適時開展政策效果評估。省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責,加強配合,積極推出有利于促進工業經濟平穩增長的舉措,努力形成政策合力,盡早顯現政策效果。
各市、縣、自治縣要結合本地產業發展特點,在保護市場主體權益、優化營商環境等方面出臺更為有力有效的改革舉措;要總結推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穩定工業運行的有效做法和經驗,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突發疫情情況下保障重點產業園區、重點工業企業正常有序運行。
海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2年4月21日
(此件主動公開)
轉載鏈接:http://plan.hainan.gov.cn/sfgw/0503/202204/ecadc75b5b424b8b8c193d5c601dd00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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