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祁連山水泥集團重大資產重組項目再次延期至2023年1月11日
12月8日,甘肅祁連山水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重大資產重組項目再次延期發出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告。公告顯示,前次延期公告發布后,公司持續積極協調各方推進和落實本次交易相關的各項工作,但鑒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主體及中介機構所在地北京、西安、武漢、成都、長春、沈陽、蘭州、西寧、西藏等地區疫情仍然有所反復,嚴重影響了本次交易的盡職調查及監管審批進度。導致公司無法在2022年12月11日之前發出召開審議本次交易的股東大會通知,公司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將再次延期,本次交易發出股東大會通知時間延期至2023年1月11日前。公司能否在延期發出召開股東大會通知時限內履行完成國務院國資委審計評估備案程序并再次召開董事會以及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存在不確定性,提請廣大投資者注意相關風險。
據中國水泥網了解,11月5日,《祁連山關于重大資產重組項目延期發出股東大會通知等事項的公告》顯示,鑒于新冠肺炎疫情及相關防控工作對本項目的實際影響,公司預計不能在2022年11月11日前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同時本次審計評估基準日為2022年5月31日,財務資料有效期截止日為2022年11月30日。根據上述政策,公司特申請發出股東大會通知時間和財務有效期延期1個月,延期至2022年12月11日前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公司將全力配合各中介機構繼續推進本次交易相關工作,待相關工作完成后,公司將再次召開董事會審議本次交易的相關事項及公告發出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時間。屆時,公司將根據本次交易的進展情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銀發[2020]29號)》的相關規定:“(二十一)適當放寬資本市場相關業務辦理時限。適當延長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行政許可財務資料有效期和重組預案披露后發布召開股東大會通知的時限。如因受疫情影響確實不能按期更新財務資料或發出股東大會通知的,公司可在充分披露疫情對本次重組的具體影響后,申請財務資料有效期延長或股東大會通知時間延期1個月,最多可申請延期3次......”。
2022年5月20日,證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功能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加快恢復發展的通知》(證監發〔2022〕46號)支持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企業加快恢復發展:“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和行業的上市公司并購重組項目確實不能按期更新財務資料或發出股東大會通知的,可以在充分披露疫情對本次重組的具體影響后,申請財務資料有效期延長或股東大會通知時間延期1個月,最多可以延期3次。”
編輯:孫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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